泉州市總工會表示全力支持鞋廠女工維權
中國鞋網05月03日訊,本報以《女工正己烷中毒,老板拒付醫藥費》為題報道了福建省惠安縣韓資企業惠安壹智鞋業有限公司女工張治伍、李紅梅、張鳳瓊、肖艷等因正己烷中毒,老板拒付醫藥費一案。該文見報后引起當地黨政工會領導重視,福建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2010年3月19日作出鑒定結論書:“醫療未終結,確認停工留薪期為壹年(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16日)。”
今年4月8日,惠安縣總工會和縣衛生監督大隊相關負責人與張治伍、李紅梅等中毒女工到壹智公司要求企業按省鑒定結論書執行。但公司老板避而不見,最終由公司總務科吳顯金負責接待。吳顯金說:“要與老板商量,一周后答復。但一周過去了,幾位中毒女工仍得不到公司回復。女工再問,得到的消息是老板不執行福建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目前,正己烷中毒女工再陷困境,亦無法繼續治療。
惠安壹智公司女工蔡學珍、張治伍、李紅梅、張鳳瓊、肖艷因正己烷中毒,老板拒付醫藥費案件發生后,引起泉州市黨政領導的重視,并作了批示:“抓緊依法依規處理。”惠安縣黨政領導協調工會、勞動、衛生等相關部門處理此案。泉州市總工會副主席張惠評與惠安縣工會、勞動、衛生部門人員到壹智公司進行執法檢查。
目前,泉州、惠安市縣兩級工會、勞動、衛生相關部門負責人已再次向壹智公司提出要其執行鑒定結論,或通過勞資雙方協商解決。泉州市總工會、惠安縣總工會和工會法律援助律師團已介入此案,幫助中毒女工通過法律渠道,申請勞動仲裁及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中毒女工的合法權益。
據悉,這家企業此前曾有侵犯職工權益的現象。2001年5月31日《工人日報》曾刊登題為《為“防盜”竟對員工搜身——惠安一韓資企業侮辱性做法激起眾怒》的報道。該文報道了發生于2001年5月24日,福建惠安壹智公司對員工進行的一起非法搜身事件。此事件曾引起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重視,并指示:“工會應過問,堅決配合政府制止此行為。”2001年5月29日,泉州、惠安市縣兩級總工會領導和惠安縣勞動、公安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也曾到該公司進行聯合調查,并要求該公司必須堅決制止對員工的違法搜身行為,采取一定形式向工人致歉,同時要求該公司依法辦企業。
在福建省各級黨政、工會的重視和有關部門的介入下,當時對下班員工實行搜身的韓資企業壹智公司老板最終公開向工人道歉,并保證此類事件不再發生。2001年6月20日,《工人日報》以《壹智公司老板向職工道歉,保證今后不再發生搜身事件》報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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