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鞋穿斷底拿不出憑證難索賠
中國鞋網3月4日訊, 信譽卡,既是商家對消費者的承諾,也是消費者的購物憑證。消費者一旦權利遭到侵害,可以憑借信譽卡,進行消費維權。如果沒有信譽卡,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利益遭到侵犯,而無法維權。市民張先生日前就嘗到了這樣的苦頭。
新鞋穿了兩個月斷底
據張先生介紹,2010年元旦那天,恰逢某百貨商場元旦打折促銷,他就買了一雙價值300多元的某品牌棉皮鞋。沒想到,新鞋穿了不到兩個月,鞋底就斷了。這讓他很惱火。2月26日,他拿著斷底的鞋找到商場。經過查看鞋底斷裂情況,對方承認斷底系該鞋質量問題所致,同意根據張先生要求重換一雙新鞋。在對方向他索要購鞋信譽卡準備更換時,他卻怎么也找不到信譽卡了。
張先生說,當初購鞋時,他見鞋沒有什么毛病,穿在腳上又大小合適。就沒把信譽卡放在心上,時間長了,信譽卡就不知道扔哪了。無論張先生如何解釋,對方都以其無法提供信譽卡為由拒絕更換。
雙方協調不成,張先生找到建華工商分局解放門工商所要求維權。了解情況后,解放門工商所所長陳德山表示,很同情張先生的遭遇,但無能為力。
陳德山所長說,類似張先生這樣的投訴,每年他們都會接到多起,多數消費者,最終都因沒有信譽卡,而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鞋類三包有規定
陳德山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辦法》,鞋類商品三包規定如下:
第一,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為9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第二,經營者銷售鞋類商品,實行三包卡(或信譽卡)和銷售憑證制度。出售商品時,經營者必須向消費者提供三包卡(標明有瑕疵的處理品、等外品除外)。
第三,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一)出現嚴重開膠、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斷扣眼、掉拉鏈、斷跟、掉跟等能修復的,經營者免費要給消費者免費維修;(二)出現嚴重斷底、斷幫、面料斷面、皮面脫層、掉漆、掉色的,經營者可根據消費者意愿進行退貨或換貨。
第四,“三包”期內承擔包修責任的,鞋類產地在省內的,經營者應當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修復;產地在省外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修復,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如修理2次仍未修好,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可一次性做折價處理,按原銷售價的10%至30%退還給消費者。
此外,鞋類商品的包修期應當扣除維修占用的時間,并按所扣時間順延“三包”有效期。
信譽卡一定保存好
陳德山所長一再強調,上述辦法適用的前提是,消費者必須持有信譽卡等有效購物憑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辦法》有關規定,沒有信譽卡或購物發票,不屬“三包”范圍。時下市場上往往存在兩個或多個銷售同一商品的情況,對某一商品,到底誰出售的,經營者自己也很難辨認,只能憑借信譽卡或購物發票加以辨認。如果消費者無法提供發票,經營者又不承認自己銷售了該商品,工商部門也無法受理。他提醒消費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譽卡、發票等有效憑證。
記者手記
記者了解,現實生活中,除電視、洗衣機、冰箱、家具、汽車等大件商品外,消費者多數都沒有保留諸如食品、小家電、衣帽鞋類等小件商品購物發票的習慣。殊不知,這給日后無法維權埋下了隱患。因此,希望廣大市民從張先生身上吸取教訓,妥善保存好自己的購物信譽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