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廠宿舍區該不該收管理費?

某廠職工宿舍區(資料圖片)
中國鞋網9月14日訊 日前,有讀者向本報反映,原湛江制鞋廠一幢宿舍區成立小區管理委員會,每月收取30元到80元不等的管理費。這事在宿舍區如一石擊水激起千重浪,引起不少住戶的強烈紛爭。宿舍區能不能成立管理委員會,是否能收管理費?
有住戶認為,既然要收費,就要經物價局批準,還要有有關政府部門的法律文書。管理委員會答復說“不需要什么法律文書,也不需要物價局批準! 赤坎區物價局表示,制鞋廠宿舍成立的管理委員會應屬于業主委員會,是小區內部的事情,已是大多數通過,原則上是可以的。
宿舍區成立管委會收費
一位姓鐘的住戶反映,該幢宿舍管理委員會在十年前曾成立過一次,后來不知道為什么就不了了之。兩年前該管理委員會再次成立,組成人員與十年前一樣。
據了解,原湛江制鞋廠一幢宿舍區是一個有42戶居民約有200人居住的宿舍區,居住的大多是原湛江制鞋廠工人。6月20日,原湛江制鞋廠一幢宿舍區召開宿舍區住戶大會,參會住戶26戶,成立湛江制鞋廠一幢宿舍小區管理委員會,選舉原鞋廠的干部為一幢宿舍區管理委員會成員。會議決定每住戶捐集人民幣30元,私家小轎車每戶80元,作為小區管理費用,從2009年7月份開始,每月10日由各住戶自覺向本梯間的管理委員會成員交納。會上還討論了含有宿舍住戶管理基金捐集內容的《職工宿舍文明公約》。
據原湛江制鞋廠廠長、宿舍小區管理委員會成員許某說,該廠已于2003年7月經法院宣布破產,鞋廠已經賣給私人老板,性質也從原來國有的變為私人所有,剩余的一些問題也將于今年結案,這些問題解決后小區面臨著“無人管”處境。由于鞋廠拆遷,住戶原停放在鞋廠的車輛現在放在鞋廠宿舍樓下,所以成立了湛江制鞋廠一幢宿舍小區管理委員會,并從住戶中捐集資金作為管理費,聘請原來是留守隔壁鞋廠的職工24小時輪流值班看管車輛。
記者在《職工宿舍文明公約》中看到,籌集宿舍住戶管理基金的用途是支付為宿舍住戶值勤的人員工資和小區內其他公益性開支。住戶管理基金的管理建立基金賬冊,把每月管理基金的捐集情況、使用情況、結余情況定期向住戶公布,并接受各住戶的檢查監督。
據一位姓鐘的住戶反映,該幢宿舍管理委員會在十年前曾成立過一次,后來不知道為什么就不了了之。兩年前該管理委員會再次成立,組成人員與十年前一樣。
住戶對收費不滿
有住戶認為,既然要收費,就要經物價局批準,還要有有關政府部門的法律文書。管理委員會答復說“不需要什么法律文書,也不需要物價局批準!
記者來到了原湛江鞋廠的宿舍區了解情況,剛進入原湛江制鞋廠的宿舍區,就看到住戶門外和樓梯口貼有許多《宿舍住戶大會決議》和《職工宿舍文明公約》等文告,記者發現,由于有些住戶對這些文告不滿,有的文告已被住戶撕毀……
“對于宿舍區成立管委會收管理費的問題,6月20日晚上有些住戶在大會就提出了異議!币晃恍甄姷淖舴从痴f:“該幢宿舍樓是92年職工集資在工廠辦公室樓上加層建成的,每戶持有政府頒發的房產證。自來水、供電到戶的費用均是各戶自費,從來都沒有與工廠方簽訂過‘物業管理收費’之類的合同,我們為什么要鞋廠成立的管委會交費?”
有的住戶對原湛江制鞋廠一幢宿舍區成立管理委員會表示質疑,他們認為,既然要收費,就要經物價局批準,還要有有關政府部門的法律文書。管理委員會答復說“不需要什么法律文書,也不需要物價局批準!
據了解,居住在原湛江鞋廠的宿舍區的大多是制鞋廠退休工人,退休金的幅度每月在600元至1000元不等,一些住戶生活比較困難,每月連交水電費都感到困難。
記者來到一位住戶的家里,看到屋里破舊凌亂,桌上放了好幾瓶藥丸。老人把退休證、住院證等給記者看。他說他是制鞋廠的職工,是前幾年退休的,現在他和小兒子一起居住,小兒子沒有工作,兩人僅靠老人的700元退休金維持生活。由于老人年邁多病,700多元的退休金除了要用來買菜,還要支付沉重的藥費,生活非常拮據。
很多住戶對原湛江鞋廠的宿舍區收取的管理費表現出極大的抵觸情緒,有的明確站出來反對,即使是6月20日晚上參加了住戶大會并且未表示異議的26個住戶中,也有人坦言繳費并非心甘情愿,只是礙于情面。南門的一位住戶當時并未提出反對,但是后來有人上門收錢她拒絕交款。她認為,自己一個人住,沒有車,要收管理費不合理,“心里不太舒服”。
而另一住戶“不想大家見面尷尬”交了錢,管理委員會給她打印的收據小票。她告訴記者:“交錢其實不是很愿意,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心理,家里摩托車自行車多的人覺得收30元很劃算,但是沒有車的就覺得不平衡,收費標準細化才更合理。比如說有摩托車的收30塊錢,沒有的收10塊錢!
姓鐘的住戶說,7月10日中午,他準備推車出去上班時,管理委員會成員之一馮某攔住他的去路,要求他交管理費,不然不讓他去上班。他認為這有違當初他們所定的“住戶自覺到管理委員會交管理費”的條例,他拒交管理費,于是,馮某在他家的門口謾罵了接近半小時,后來才轉向收取另一戶的管理費用。
物價部門:原則上可收費
對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進行物業管理的問題,赤坎區物價局表示,制鞋廠宿舍區成立的管理委員會應屬于業主委員會,是小區內部的事情,已是大多數通過,原則上是可以的。
宿舍區能不能成立管理委員會,是否能收管理費?
湛江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辦有關負責人認為,湛江制鞋廠宿舍樓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沒有相關政策法律規定,不需要到民政局登記。
據赤坎區物價局鄧局長介紹,宿舍小區可成立業主委員會,要進行物業管理可以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和住戶雙方商定,達成協議,并得到住戶2/3人數通過,不需要報批,因為制鞋廠已經破產,原單位已不存在了;二是委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價格由物業管理公司決定。制鞋廠宿舍區成立的管理委員會應屬于業主委員會,是小區內部的事情,這次大多數住戶都簽名同意,不管內情如何,已是大多數通過,原則上是可以的。
有的住戶反映宿舍區環境較差,面積窄小,不像其他小區那樣有花有草。區物價局負責人認為不管環境好壞,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情況也有不同的收費標準。
有關部門認為,現在小區與住戶存在著這樣一個矛盾,一方面是交了管理費東西被盜如果不賠償不合理,另一方面認為管理費太少根本賠不起。這個問題并不是個例,許多正式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物業管理丟失問題也感到頭痛,物價部門正在研究這一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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