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鱷魚品牌告溫州寶爾康鞋業侵權
2009-07-19 10:01:43 來源:中國皮革信息 作者:明凡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中國鞋網】繼六年前,法國“鱷魚”和香港“鱷魚”的商標之爭握手言和后,國際知名的鱷魚品牌又起紛爭。日前,拉克斯特股份有限公司(法國鱷魚品牌所屬公司)訴北京卜蜂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溫州市寶爾康鞋業有限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拉克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于1933年成立于法國,自1980年以來,其在中國申請了鱷色系列商標并獲準注冊,其中包括“鱷魚圖形”及“鱷魚文字”商標。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均包括服裝、鞋帽,且目前均在有效期內。 2008年11月,原告發現北京卜蜂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標有與原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的皮鞋,制造商為溫州市寶爾康鞋業有限公司。
原告認為,被告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銷售標有與法國鱷魚商標相近似的商標的皮鞋,已構成侵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賠償金30萬元。
被告溫州市寶爾康鞋業有限公司答辯稱,其使用的商標是香港鱷魚公司授權的商標,其使用的商標與原告的商標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侵犯原告的商標專用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拉克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于1933年成立于法國,自1980年以來,其在中國申請了鱷色系列商標并獲準注冊,其中包括“鱷魚圖形”及“鱷魚文字”商標。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均包括服裝、鞋帽,且目前均在有效期內。 2008年11月,原告發現北京卜蜂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標有與原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的皮鞋,制造商為溫州市寶爾康鞋業有限公司。
原告認為,被告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銷售標有與法國鱷魚商標相近似的商標的皮鞋,已構成侵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賠償金30萬元。
被告溫州市寶爾康鞋業有限公司答辯稱,其使用的商標是香港鱷魚公司授權的商標,其使用的商標與原告的商標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不侵犯原告的商標專用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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