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鞋不合肢 退換遇難題
【中國鞋網】新鞋尖處擠腳,找到商家退換時,對方卻以已經過了7天期限為由,不予退換。日前,消費者宋女士向記者講述了她因買鞋而引發的維權經歷。
宋女士介紹,4月底,她在市中心一品牌鞋專賣店買了一雙200多元的瓢鞋,當時試穿時沒覺得不合適,可當她想穿這雙鞋時卻發現鞋尖處特別擠腳。因為鞋沒有穿,她就找商家要求退換。可商家卻稱,該店對這方面的規定是,商品售出7天之內,如果保持原樣才可以退換。她的鞋購買時間超了,所以她們不負責退換,充其量只能將這雙鞋放在店內代賣。
可宋女士記得,我市市內幾家大型商場都是鞋類商品保持原質原樣30天內給予退換,而且她購買的這雙品牌鞋在那幾家大型商場都有銷售專柜。
記者查看《黑龍江省鞋類三包規定》后明確告訴宋女士,商家的說法明顯不合理。因為根據規定,由于消費者挑選不當等原因造成不適用的,只要保持原樣,在購買后半個月內,銷售者應按消費者意見給予退換。
這下子,宋女士心里有了底兒。5月19日,她拿出相關規定再次與商家協商,雙方對購買期限進行了細算,實際購買期限為17天,已經超過上述“三包”規定。但經過努力,最終商家同意為宋女士調換了一雙瓢鞋。
記者提醒,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如果有理的話,還真得較較真兒,特別是對相關法律法規把握不準時,最好先咨詢一下相關部門,這樣維權就少走彎路。
- 上一篇:街頭搜店:時尚鞋類專賣店
- 下一篇:離職前起貪念 盜竊產品鞋被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