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教育局規定 涉考工作者工作期間喝酒將受罰
【中國鞋網】昨日,記者從鄭州市教育局召開的2009年中招會議和記者座談會上了解到,鄭州市教育局為全面貫徹落實中招工作的政策規定,切實加強中招工作的組織紀律和廉政建設,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確保完成2009年中招工作的各項任務,于近日出臺了《2009年中招工作組織紀律和廉政建設的若干規定》。會上,教育局局長說,除了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外,涉考工作者在中考期間不得喝酒,如發現違規者將嚴肅處理。
會上,提起2008年鄭州市行風評議結果排名中鄭州市教育局墊底的情況時,該局局長、黨委書記翟幸福說,中招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是教育局改變行風與群眾打交道最密切的時機,每一名教育工作者都要真正從工作實際出發,樹立教書育人的良好形象。他要求各學校、中招工作者和相關老師,中招工作要切實實行“八公開”的辦事制度,即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錄取分數線公開,錄取程序和政策公開,照顧對象和條件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收費標準公開。
各級各類學校要在市中招辦的組織領導下,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規定的區域招生。初中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要嚴格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嚴禁擠占審核批準的招生計劃,變相擴大擇校生人數。嚴禁招生學校與考生簽訂“報考協議”。招生工作人員要正確行使招生職權,自覺遵守招生紀律,嚴格執行中招政策規定;要認真負責,文明熱情,精心細致,做好本職工作;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從政。尤其是參與監考的工作人員不得喝酒進入考區,違規者將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