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迷戀香港先生 “鞋王”索要物業

鄧劍群和原配夫人。

李姿霆與黃長發在街頭擁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先生黃長發搭上富商鄧劍群三姨太李姿霆事件早前熱爆全城,繼富商早前力數李姿霆不是,并聲稱要斷絕關系后,日前入稟法院,指二人交往期間,曾以李姿霆名義購入多個物業,而他在送贈匡湖居單位給李姿霆時,附帶條件是她不可以跟其他人交往,故要求法庭頒令所有物業由他擁有,又要求李姿霆退還賣出港灣豪庭時的200萬元。
入稟狀指出,鄧劍群是PRIWAYINVESTMENTLIMITED的董事兼股東,他于2002年認識李姿霆,并與她發展婚外情。
至2003年初,鄧打算以170萬元購入港灣豪庭單位,但由于害怕有登記數據會顯露他跟李姿霆的關系,故只以李姿霆名義購入單位,而李姿霆只在鄧的信托下持有物業。后來,李姿霆便由原來的黃埔花園住所遷進港灣豪庭。
李姿霆于2003年初懷有鄧的骨肉,鄧在年底決定購入一個610萬元的西貢匡湖居單位,二人共同持有物業,作為給予李姿霆的禮物,但條件是李姿霆須保持二人關系,不能跟他人交往。李姿霆自此便遷進匡湖居,而港灣豪庭單位則用來收租,以支付匡湖居的按揭。李姿霆于2004年4月生下女嬰,母女至今仍在匡湖居居住。
翌年3月,鄧劍群以李姿霆名義購入一個260萬元的半島豪庭單位后旋即出租,以租金支付按揭貸款,其后于同年5月,鄧再度以李姿霆名義購入一個72萬元的尖沙嘴卓能中心單位。然而,李姿霆卻違反誠信,于2005年12月以210萬元賣出港灣豪庭,卻沒有將賣樓的款項交還鄧劍群。
- 上一篇:香港鞋款設計比賽得獎作品現身香港時尚館現場
- 下一篇:離職前起貪念 盜竊產品鞋被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