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被判向陳冠希持股鞋店道歉
陳冠希持股的ACU上海鞋店狀告現代快報社侵犯名譽一案,日前由盧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現代快報社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上海皚希優商業有限公司書面賠禮道歉,并將道歉書刊登在《現代快報》上。原告代理律師表示,由于道歉書刊登的影響范圍有限,他將與公司研究是否繼續上訴,以期道歉聲明能在更多報紙和網站上刊登。
2008年4月10日,《現代快報》在A27版大篇幅刊登了《“艷照門”負面影響還在持續——陳冠希上海鞋店瀕臨倒閉》一文。文中以記者實地采訪的形式報道,位于上海長樂路139號的ACU球鞋店因陳冠希的負面新聞,導致顧客寥寥。該報道刊出后,立即被上海熱線、搜狐網、新浪網等多家網絡媒體轉載。
報道刊發后,上海皚希優商業有限公司表示,鞋店并未如報道所說那樣經營難以為繼,該報道發出后,給鞋店的正常經營帶來很大影響,故將現代快報社告上法庭,要求現代快報社在《新民晚報》、《揚子晚報》、《現代快報》顯著版面上以及在搜狐網、新浪網、新華網、都市娛樂網上刊登聲明公開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5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現代快報》刊登的,《“艷照門”負面影響還在持續——陳冠希上海鞋店瀕臨倒閉》一文中,在沒有事實基礎的情況下,用了“瀕臨倒閉”、“今非昔比的ACU無人問津……”、“‘五一’裝修換東家”等詞句,這足以導致原告社會評價降低、名譽受損,已經構成名譽權的侵害,故應當對其行為進行賠禮道歉。道歉內容以刊登在被告侵權文章發表的《現代快報》為合理,其余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 上一篇:聰明女生是如何買鞋的
- 下一篇:離職前起貪念 盜竊產品鞋被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