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皮鞋開裂 商家不給退貨
新買的鞋子,只穿了一周,鞋面就出現嚴重開裂,但商家卻說是人為所致,不予退換。
近日,新疆尉犁縣消費者協會接到古某投訴,稱在尉犁縣一家鞋店購買了一雙58元的合成革皮鞋,穿了六天皮鞋左腳鞋面掉皮、右腳多處裂紋,便找商家解決,但商家卻說是人為所致。
最后,經執法人員核實該皮鞋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在執法人員調解下,該鞋店按照消費者要求為其更換同型號、不同顏色的鞋子一雙。
尉犁縣工商局城鎮工商所執法人員說,近年來,消費者對服裝鞋類投訴增多,對于鞋類投訴,工商部門一般按照鞋類“三包”規定處理,而服裝類投訴由于目前還沒有制定具體的處理規定,出現問題后往往在責任認定方面存在困難,工商部門一般通過協調方式解決,但效果欠佳,這也是導致投訴不斷的一個原因。
采訪中亞心網記者了解到,我區目前正在實施的鞋類“三包”規定是1994年頒布的,其中的不少條款已明顯滯后,操作性和適用性難以滿足維權要求。加之“三包”規定對制造和銷售商約束不嚴,制售者打“三包”的“擦邊球”,不利于消費者維權,也給了不法經銷商以可乘之機。
業內人士呼吁,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三包”規定做出調整,使其更完善、更具操作性,而服裝類“三包”規定也應盡早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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