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鞋事件 英之華員工集體提出辭職
10月中旬,寶龍廣場二樓英之華概念店遭商場停電,該店所屬的時成貿易有限公司突發奇想,點蠟燭實行3天促銷活動。此后,公司盤點貨物稱丟失10雙鞋子,要求該店所有員工分攤賠償7000多元損失。這一“丟鞋事件”觸發門店10余名員工多日積怨。28日,這些員工集體提出辭職,該店無奈停業。
丟鞋事件
28日下午,該店前店長杜志彬向記者詳細講述了引爆員工集體辭職的“丟鞋事件”前后。
“店里欠商場物業費,上個月18日被商場停電。公司派了個助理來處理,她借停電想出了促銷的念頭。當時門店里點了一圈蠟燭,打出‘折扣銷售,僅限3天’的宣傳牌。客流比平常多很多,加上店內昏暗,大家都顧不上看東西。”
活動持續了3天。當時,杜志彬就怕“丟貨”,曾建議公司立即盤點貨物。但公司隔了很多天才來,查完貨后公司說丟了10雙鞋,原價1萬余元,打折后7000多元,要求全店所有員工賠償。“停電還要營業,貨物丟失的責任不應該全部由員工承擔。”杜志彬說得有些委屈。
該店“丟鞋”已不是第一次。今年8月,公司盤點貨物后,也稱丟失5雙鞋子,全店所有員工合計共被扣去工資1500余元。
兩次“丟鞋事件”, 杜志彬都要求公司出具丟失貨物貨號和詳單,都未得到答復。
積怨已深
除了“丟鞋事件”外,員工們還數落了不少公司的“不是”。
“我工作了1年多,到現在都沒跟我簽合同。醫保、社保就更不用說了。”杜志彬說。28日現場四五名員工都證實了公司沒給員工簽合同、上保險的情況。
“員工服裝收200元押金,還每個月從工資里扣40元的折舊費。”另1名員工說。
“周末雙休日,所有員工都要上班,早班從上午8:30到晚上8:30,晚班從下午2:30到晚上10:30。節假日都照常上班。公司從來沒給過加班費。”小蘭(化名)抱怨道。
更有甚者,“開白單,店長要被倒扣10元,員工扣15元。”另1名女員工說。所謂“開白單”就是沒賣出鞋子。
模糊回應
28日,英之華概念店所屬時成貿易有限公司派營運部經理陳志良來處理員工辭職一事,同時重新派了名新店長。記者就員工所述向陳志良進行核實。
對未簽訂勞動合同,陳志良稱:“部分員工不愿意簽,公司內存有員工不愿意簽的書面證明。”這一說法遭到現場員工的一致反駁。昨日,記者在員工手上看到了該公司新趕制出的勞動合同,陳志良承認是前日剛拿來的。
對公司未給員工辦理醫保、社保,陳志良回答是:“應該沒有。”
而其余“倒扣工資”情況, 陳志良解釋是“公司獎懲機制”。而對加班費,陳志良則稱:“剛到不久,具體不清楚。”
目前,該公司仍在與員工協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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