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管齊下力保皮革等輕紡工業
繼4萬億元財政刺激方案之后,國務院再出產業政策,宣布六項措施支持輕紡工業,涉及補貼消費與生產,減稅,支持出口、金融和技術改造等方面。
其中,已明確將提高紡織品、服裝和部分輕工產品的出口退稅率。這是繼11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提高3770項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后的再度調整。有報道稱紡織服裝出口退稅將提至17%。中國紡織工業協會一位內部人士表示,業界一直有希望紡織服裝出口退稅能提高至17%,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明確了繼續提高紡織服裝行業出口退稅,但具體提高幅度、時間,將由財政部確定。
輕紡工業主要包括紡織、食品、造紙、日用陶瓷、行車、縫紉機、鐘表、皮革、工藝美術品及手工業等幾十個生產消費資料的行業。六項措施具體包括:
——補貼消費,包括對農民購買家電實行財政補貼(“家電下鄉”),加大對地震災區和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支持力度。
——補貼生產,包括增大各級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規模,支持優質的輕紡項目和信用擔保體系及服務體系建設。
——減輕企業稅負,包括提高紡織品、服裝和部分輕工產品出口退稅率,取消不合理收費。
——支持出口,包括暫停輕紡業的加工貿易臺賬保證金“實轉”政策(即允許進行加工貿易的輕紡企業將進口料件的關稅及進口環節稅,憑批準的生產合同在指定銀行掛賬,合同期滿全部進口商品加工復出口后予以核銷,這比實行“實轉”時降低了對企業的流動資金占用);以及利用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扶持輕紡企業。
——金融支持,包括支持金融機構擴大放貸,簡化審批,開辟信貸“綠色通道”,并鼓勵融資產品創新、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和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
——推動技術改造,鼓勵企業進行研發和品牌建設,并安排中央預算內資金加以支持。
不難看出,六項措施中仍體現出“保出口”的意圖,尤為明顯的是對紡織品、服裝和部分輕工產品出口退稅的再度上調。
今年下半年來,政府已先后三次上調不同商品出口退稅(見附表),但中國出口下降趨勢難改。
這是因為,中國加工出口企業的最大困難,不在資金,而在外需放緩、訂單消失。明年主要發達國家經濟陷入衰退已不可逆轉,這些國家的消費必將受到影響。即便人民幣匯率保持不變,中國明年出口的真實增長率很可能在個位數,輕紡工業出口難見起色。
且在低端加工制造業,出口退稅上調,更是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惟一的作用可能就是讓中國企業得以進一步壓低價格,與其他國家的出口商爭奪市場。
六項政策中,直接針對內需的,是“家電下鄉”,從目前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推廣至全國。
“家電下鄉”的實質是政府補貼農民購買家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以8:2的比例,對農民購買試點產品給予銷售價格13%的直補補貼。最初納入“家電下鄉”的產品是彩電、電冰箱(含冷柜)、手機,后來增加了洗衣機,具體產品有具體的最高售價限制。
“家電下鄉”一方面對企業定價加以限制,另一方面為農民提供補貼,初衷在于推動農村消費。有一種估算認為,農村每種家電普及率提高1個百分點,就會增加250多萬臺(件)的需求。假設每臺彩電價格1000元,就意味著增加銷售25億元。
這些政策措施旨在穩定企業和投資者對輕紡行業的信心,但重要的不是政策方向而是政策力度。無論從降低企業的成本、解決企業融資難、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和品牌建設,還是補貼“家電下鄉”,都有很大的潛力。
如果能夠適時啟動農村消費方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緩解輕紡企業面臨的需求壓力。只是在具體政策細節方面的模糊,削弱了政策提振市場信心的效果。
更為重要的是,啟動農村消費,不可避免地需要直面農民工的失業問題。政府或許需要在提高農產品價格的同時,推出類似于亞洲金融危機之后針對國有企業職工下崗而采取的“再就業”措施,減輕農民工因為失業而帶來的收入大幅下降。
附:2008年下半年前三次出口退稅率調整
2008年
8月1日
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
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
2008年
11月1日
部分紡織品、服裝、玩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4%;
日用及藝術陶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
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
部分家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13%;
艾滋病藥物、基因重組人胰島素凍干粉、黃膠原、鋼化安全玻璃、電容器用鉭絲、船用錨鏈、縫紉機、風扇、數控機床硬質合金刀、部分書籍、筆記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分別提高到9%、11%、13%。
2008年
12月1日
部分橡膠制品、林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9%;
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1%;
部分水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3%;
箱包、鞋、帽、傘、家具、寢具、燈具、鐘表等商品的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
部分化工產品、石材、有色金屬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稅率分別由5%、9%提高到11%、13%;
部分機電產品的退稅率分別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