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星爾克”廣告牌有誤導消費者嫌疑
在專賣店的39元專區買了一雙球鞋,結賬時卻被收取了129元。顧客覺得自己受到店方的欺詐,要求退貨。4日,市民紀先生在中亭街“鴻星爾克”品牌專賣店遇到了這樣一件事。
不是“本區39元”嗎
怎么收了129元
下午1時許,記者來到中亭街這家專賣店,當時紀先生和朋友正在店內等待店方退貨。紀先生告訴記者,中午12時許,他和朋友在中亭街吃完飯后,路過這家專賣店。
“當時我看到店里掛著大大的紅色廣告牌,上面印制有‘本區39元’的字樣,下面則擺放著許多球鞋。”紀先生覺得這個價格比較實惠,便和朋友進店挑選。選中一款球鞋之后,他前去收銀臺刷卡結賬。可店員遞來的賬單上顯示,這雙球鞋共花去紀先生129元。“不是39元的球鞋嗎?”紀先生十分疑惑。
隨后,該品牌專賣店的店長帶著紀先生和記者到達39元專區處。店長指著紅色的廣告牌,讓紀先生再仔細看看。紀先生這才看清楚,廣告牌上還用黑色筆寫著“女裝”與“鞋子5折”的字樣,而擺放鞋子的區域也另外立有一張“鞋子5折”的告示。店長表示,廣告牌的意思為該區域的女裝為39元,而鞋子可以打5折。這是紀先生自己沒有看清楚廣告,因此,她不能接受紀先生的退貨要求。
臺江工商局:
店方沒有明碼標價
有誤導消費者嫌疑
紀先生則認為,紅色的廣告牌上寫著大大的“本區39元”的字樣,這是給消費者的直觀印象。至于上面另外用黑色筆加上去的幾行字,既不清晰而且字體還很小,一般人不會注意到。而所謂“鞋子5折”的告示也不夠明確,可能會讓消費者誤以為是鞋子打5折以后為39元錢。而且在整個消費過程中,店員也沒有提醒他鞋子不屬于39元專區的商品。紀先生覺得這是店方的過錯,因此他堅持要求退貨。
雙方僵持不下,最終請求臺江工商局來調解。臺江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后,認為店方沒有給商品明碼標價,有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因此支持紀先生要求退貨的請求。最終,店方將129元錢全額退還給了紀先生。
記者了解到,根據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在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像“鞋子5折”這樣的告示,肯定是不符合規范的。商家在打折促銷時,應該標明商品的原價以及打折的程度,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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