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馳皮革包在南京陷入“標識門”
繼“LV”皮包缺少“標樣”被浙江省工商部門查處之后,又一國際品牌古馳(GUCCI)在南京也陷入了“標識門”。南京市工商局近日抽檢顯示,古馳皮包因為缺少“標樣”被判定為不合格。目前,白下工商分局已暫扣了22件、標值24萬余元的古馳皮包。
起波瀾:
古馳南京“漏”掛“標樣”
今年4月,浙江省工商部門抽檢顯示,路易威登(中國)商業銷售有限公司杭州店銷售的3款“LV”皮包沒有配上“顯示身份”的“標樣”,被認定為不合格。6月18日,浙江省工商部門決定罰沒“路易威登”76萬余元。“路易威登”發表聲明,稱接受處罰,并將努力使中國大陸的所有產品都符合行業標準。
昨天,記者從市工商部門獲悉,古馳在南京也陷入“標識門”。
據介紹,前段時間,市工商局白下分局執法人員來到東方商城,抽檢了兩款古馳皮包,發現兩款皮包沒有配備“標樣”。根據背提包行業標準,送檢皮包被判定為不合格。
“古馳皮包在包裝上標明,執行背提包行業標準,可并沒有按照標準要求配備‘標樣’。而《產品質量法》規定,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明示的產品標準,否則即構成違法。”有關人士說。
執法人員還發現,古馳和東方商城簽訂了一份專柜聯營聯銷合同書。“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相關規定,聯營聯銷單位必須辦理營業執照。從檢查情況看,古馳東方商城專柜還涉嫌無照經營。”
有爭議:
那塊“皮”可有可無?
古馳公司迅速作出反應,并采取了兩項措施。其一,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并要求對兩款皮包進行復檢;其二,向工商部門出示了一份全國皮革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皮革委”)的回復。“皮革委”在回復中解釋,“標樣”與背提包的質量無直接聯系,是產品的附帶品,不影響產品的使用,行業標準未要求所有的背提包必須附帶標樣,是否附帶標樣由企業自己決定。
那么到底什么是“標樣”?
專業人士介紹,所謂“標樣”,是“為了表明主體材質,產品附帶的材質樣塊”。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背提包標準》第五條第一款明確要求,產品附帶的標樣必須與背提包主體材質完全一致。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對背提包產品質量的判定,只要負重、配件、拉鏈、外觀質量中的主要指標有一項不合格,即可判定該產品不合格。而“標樣”恰恰是外觀質量要求中的主要指標,必須附帶。浙江省工商部門正是根據此標準,對國際大牌“LV”進行了查處。
看實質:
國際大牌是否尊重中國消費者
記者了解到,南京市工商局此次調查并非針對古馳一家,登喜路等多個國際品牌均在被查之列。知情人士分析,此次調查很可能演變為工商部門和部分經營者、有關標準部門的一次博弈。
“按照‘皮革委’的回復,是否附帶‘標樣’由企業自己決定,這從根本上否定了背提包標準。”一位工商執法人員說,背提包標準實際頒布部門是國家發改委,起草部門是中國皮革和制鞋工業研究院等。按照權屬劃分,技術機構無權解釋標準。
有關法律界人士也認為,“標樣”雖然是附帶產品,不影響產品使用,但“標樣”體現了商家的誠信,是商家對消費者負責任的具體表現。“不附‘標樣’,普通消費者很難判斷包的真假,這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這位人士認為,像“LV”、“GUCCI”等國際知名品牌,也出現這種低級失誤,說明國際大牌并不重視中國消費者的知情權和中國產品質量標準的具體規定。
“工商部門和國際大牌的博弈結果,某種程度上取決于執法部門能否客觀、公正地依法行政,并最大程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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