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車間中毒 鞋廠被罰款10萬
工人汪美珠在甌海區一皮鞋廠打工,因長期接觸苯等危害物質,患上慢性重度苯中毒。工廠被當地衛生局罰了10萬元,但拒絕執行,日前甌海法院強制要求其執行。
該皮鞋廠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全力406膠水、全力146膠水、汽油等有害物質,但一直未向衛生局進行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經衛生局查明工廠未給車間工人提供可佩戴的防護用品,也沒有在車間里也設置警示標示和中文警示說明。據車間工人說他們進工廠以來也沒有進行過職業健康體檢。
工人汪美珠就是因為長期在在噴光車間從事理鞋工作,理鞋時高頻使用汽油和洗潔精,在體檢時已是慢性重度苯中毒。對皮鞋廠的的違法行為,甌海區衛生局于2007年10月,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廠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并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10萬元。但由于皮鞋廠未在法定期間履行。于是,甌海區衛生局因此申請強制執行。
甌海法院依法裁定對申請人溫州市甌海區衛生局作出的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準予強制執行。
記者了解到,目前沿海地區箱包、鞋類、工藝品制造等企業的不斷增多,雖然在一定程度為勞動者提供了很多就業機會,但部分企業仍然不重視職業病防治,有毒作業的勞工權益常常很難保障。本月正值全國安全生產月,希望企業引起一定重視,使得企業生產和勞工保護能夠協調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