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只鞋不能濕
宋人王廷相講過這樣一則寓言:一位轎夫穿著一雙新鞋進城,剛開始的時候,這位轎夫小心翼翼的,時時在意,步步留心,生怕弄臟了新鞋。后來,一分心踩進了水塘,弄濕了一只新鞋。于是,他便高一腳、低一腳地踩過去,再也無所顧忌了。
轎夫行路中有過防備、有過警惕,但自從踩濕第一只鞋后,便產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其實,為官又何嘗不是這個道理?一些領導干部在剛剛走上領導崗位時,的確想一心一意做好官、做清官,并在做官的初期也能做到清正廉潔,但沒有自始至終做到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縛。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曾錦成,上任時曾向省委寫血書表示“絕不收人家的一分錢,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信誓旦旦,讓人真以為包青天轉世。然而,曾錦成在位七年,先后收受他人賄賂40多次30多萬元。甘肅省財政廳原副廳長鄭衛民,上任伊始就給自己約法三章——不做違法的事、不做違紀的事、不做違背良心的事,儼然是套上“金箍”的孫悟空。但隨著職位的上升,權力的增大,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慢慢侵蝕了他的靈魂,使他像摘掉“金箍”的美猴王,想怎么樣就怎么樣,黨性意識越來越淡薄,做官撈取錢財的貪性卻越來越膨脹,最終因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而被判刑。湖北省原省長張國光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失去自由的張國光說:“領導干部是‘常在河邊走的人’,要想‘不濕鞋’,關鍵是要時時盯住‘河里的水’,‘水’來了,要學會躲,躲不了就會被淹沒。”蹲進班房的張國光這番幡然醒悟的“至理名言”不可謂不深刻,可是為時晚矣!
張國光等一批貪官,在他們接受審查期間往往不約而同地反思:一開始是想做清官的,但經不住誘惑,接受了第一次賄賂,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放松了警惕,背離了初衷,就像上面寓言中的那位轎夫,抱著“反正濕了也是濕”的思想,100元人民幣也是收,1000元美元也是收,倒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徹底做個巨貪也是自己的“本事”。在久聞不覺其臭的腐敗泥潭中,他們的膽子越來越大,手越伸越長,最終東窗事發,受到法律的制裁,成為階下囚。由此可見,放松警惕,付出的代價可謂大矣。
因此,提醒我們的為官者,警惕“濕第一只鞋”。在每一步行動之前,都能用法律、紀律和道德準則來對照、思考,看是否“越雷池”了,是否有悖于自己上任伊始的廉政宣言,適時規范自己的思想行為,在為官期間,在廉潔自律問題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做到慎初、慎微、慎獨、慎終,要牢記陳毅元帥所說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千萬不要松懈自己的思想改造,要時刻嚴謹自己的言行,從抬腳的第一步做起,從點滴做起,舉輕若重,一絲不茍。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濕鞋”、“濕身”,才能避免走上邪路,避免由公仆變為罪人、由領導淪為罪犯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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