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女人的懸浮夢境
我不知道最早發明鞋子的人的險惡的用心,但鞋子對于女人,卻是一輛不折不扣的欲望的跑車。你看它跨過文明史的岸堤,踏在殷實豐饒的男子的胸膛之上——高些高些,再高些,如莎士比亞的對白,“尊貴的女王陛下,穿上這雙高拔的高底鞋,您離天堂更近了”。
每增長一寸的海拔,你將呼吸到不同的空氣,你將在不同角度遇到不同的鼻孔,擁有不同的接吻角度,高跟鞋對近代電影工業最大的貢獻乃在于成為“固定接吻角度的三角架”,鞋子不再是女主角的事情,也成為男主角同樣關心的。鞋子的高度,即是欲望的高度。
從上世紀五十年代法國設計師查爾斯·羅丹將鞋跟削尖,命名為“匕跟鞋”(THE Stiletto),鞋子擁有銳利的“穿透感”,“纖細”會擁有輕巧的性感,當“穩定”的Sexy化為“搖搖欲墜”的Sexy,在這個華麗“宮殿”之上,是另一座“肉體宮殿”,對鞋跟的“拙”與“細”的角力,也是女性審美自身(也包括男性的女性審美)的角力。鞋子本身就是文化史的立柱。
這讓我想到去年紐約時裝周英國設計師安東尼奧·貝拉爾迪推出的“無跟高跟鞋”,卻無傳統意義上的鞋跟作支撐。所謂的“鞋跟”是鞋底的延伸,長約10厘米,被固定在鞋頭上,水平向后伸出。人站立時這一“鞋跟”整體著地,固定鞋弓上翹角度。高跟鞋整體形狀如同一個平躺的小寫字母“r”。這是名副其實的“懸浮”狀態,英國《每日郵報》調侃說:“這種鞋大概只會出現在超現實主義畫家的夢中吧。”其實,鞋子就是女人的“懸浮的夢境”。
回來說這本《鞋子——每個女人都應該知道的》,斯黛芬尼女士所描述的是與其說是鞋子的“文化史”,不如說是身體的“戀物史”,是身體欲望的“衍生物”,山羊皮、鱷魚皮、天鵝絨、刺繡、帆布、金屬、軟木塞、黑色綢緞……壓花、鏤空、加高、變寬、鞋頭變尖、跟變矮,工藝和材質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審美的改變,也是一種時尚場域的變化,這是一場女人被“物”所包圍和淹沒的戰役。
我們在鞋子上看到女人肢體的伸展,是欲望的神經末梢。有趣的是在二十世紀早期由查爾斯·吉布森虛構“吉布森女孩”這樣的淑女卡通形象,沙漏斗般的造型,頭發向上盤起,而吉布森女孩自信的“鞋咒”:“將鞋子擺成T形(一只鞋子的鞋跟對著一只鞋子的鞋背),然后念道‘希望今晚我的真愛能夠看見我擺的T形’,念完后鉆進被窩就能看見未來的愛人。在出門前右腳趾上卷一根青蒿葉,遇到第一個單身男人就是你的另一半。若你已有心上人將對方的頭發(中國人叫青絲)用布包好,將它向著自己的方向,踩在腳下--”
這樣的“鞋咒”更像是女人的“成人禮”,為什么所有的童話都把鞋子鎖定為女人身份改變的利器呢?灰姑娘和她的南瓜馬車,鞋子可以讓自己成為“公主”,甚至在《綠野仙蹤》桃樂絲只要將紅色的鞋子敲三下,鞋子就能帶她回家。鞋子其實是女孩成為女人的“第一份禮物”,那些裝扮成大人的松垮垮的“大船”被合適身體的鞋子所取代,意味著女孩已經長大,鞋子是身份的象征,當然那些Kavaii(日語可愛之意)的鞋子被女士重新當成寵物本身就是不想長大的暗示,我覺得即便滿大街的CROCS的臭臭鞋在夏天很流行,也有些“重拙”的可愛,對鞋子,我們還能說什么呢?它是奢侈品,也是圣物。
說到這,我忽然想到一個朋友將自己家的一堵墻壁打通,裝上江南式的格子扇面的窗子,卻將家里所有的高根鞋“掛”在那里,遠遠看上去,是高跟鞋的一道BELING的風景,沒有人告訴你,鞋子只能用來穿,其實,在女人夢境里,鞋子在哪里根本不重要,鞋子是夢想的延伸,是你念想的鐵軌,如果你覺得鞋子需要歷史,那你完全錯了,在女人的字典里,鞋子的文化史就是:你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以錯誤的方式穿著正確的鞋子,這才是時尚的源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