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 企業捐贈作秀有錯嗎
這幾天滿耳朵滿眼睛都是汶川地震的消息。在一次次忍住眼淚的同時,我們還必須振奮精神,在心系災區同胞時,更要做好眼前的工作。博客沒有更新已經兩周了,現在,在積極抗震救災的同時,老賈清醒頭腦,想跟大家探討下企業公民社會責任的問題。我也做好了挨板磚的準備,但我只期待理性的板磚。
我們看到,在地震發生之后,我們很多企業做出了積極舉動,捐款捐物捐服務。但與此同時,我也聽到很多反饋,指出企業在此刻捐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企業不應該在做此事的同時還要告知媒體,這分明就是作秀,是企業公關,是發國難財的一種行為。
情感上可能不好接受,但我認為,不應該這么理解。
前些日子,我對國內的CSR(企業社會責任)的狀況做了一些分析和研究。基本上,國內企業的CSR還處在初級階段,企業對CSR的理解和運作都很粗糙;同時,社會環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程度也比較低,整體上還處在情感判斷、道德判斷而非理性判斷的水平。在目前這種情況下,企業要真正履行作為“企業公民”的責任,成為一個真正的“偉大”的、令人尊敬的企業,確實任重道遠。
社會有難,企業認捐。但是,要不要留名呢?實際上,這是一個企業捐贈是否應該留名、是否應該作秀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有幾個關鍵問題,需要我們更理智地認識:
1 社會責任的履行的層次性應該很豐富,不能只孤立地行使一個標桿。
作為一個合法經營的企業,日常經營就是一件履行企業公民責任的工作,就業、稅收、環保等等問題,都是企業履行公民責任的表現。在社會遭遇自然災害時,有的企業表現特別積極,這是某個企業群體選擇的一種方式,我們當然應該鼓勵和贊賞,但是,對于沒有捐款、但平時同樣合法經營的企業,我們也不應該鄙視。畢竟企業經營狀況、企業運營者的責任偏好、對企業公民責任的理解、履行社會責任選擇的方式不同。企業平時把企業經營好,這就是最基本的社會責任。
與此同時,而值得鄙視的企業卻也大有人在,比如認捐后卻不付出實際款項,光落一個好名聲的;此外,相關統計表明,還有的企業利用慈善行為逃避稅收,這種行為值得鄙視。
2 即使是善舉,也應該遵守法律和企業管理規定。否則,無疑是對“公益”這兩個字、對“企業公民”這四個字的褻瀆。
在每次社會災難中,我們都能夠看到很多企業的身影。有的反應特別快,有的就很慢。快的自然獲得掌聲最多,遲到者往往會被員工和外界誤解,認為老板和公司比較摳門。
其實,多數情況下,這跟企業運作方式和需要遵循的各類制度有關。比如,CSR運作成熟的公司,常常會有一個基金會,以應付需要履行的社會責任工作,有日常運作的資金和機制,反應就會比較快;而一些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受財務監管的程序就更加嚴格,需要向監管部門和股東披露每一筆重大款項的去處。此外,管理規范的公司,對于大額資金的運用也有非常嚴格的企業規定,往往需要董事會或者高層管理人員集體會議才能決定,否則,日常工作中,就會到處留下財務漏洞,這是對企業嚴重的不負責任。
3 做好事者應該留名,而且應該被社會贊揚和褒獎。在這種意義上,做秀具有榜樣意義。
企業捐助動用的是企業的利潤,這些錢應該對企業的運營產生價值,這是對企業本身負責任的行為。如何更好的用好這筆錢,讓這筆錢能夠發揮更大效益,帶來更好的社會價值,是對每個企業在面臨CSR問題上的最大挑戰。挑戰不在于錢的多少,而在于對中國人傳統道德觀念的挑戰,中國人習慣好事偷偷做,這樣很不好,咱不是做賊,當然得光明正大!
優秀企業做出了值得鼓勵的舉動,社會應該給予正面的回應,比如媒體上的反饋。這會樹立一個回饋社會的群體的正面形象,鼓舞和帶動更多人去一心向善,推動社會進步。何樂而不為?反過來,如果卻遭到了鋪天蓋地的質疑,下次誰還愿意去履行社會責任?
在這樣一個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擊震災的時刻,卻如此理智來討論這些問題,或許有人會覺得有點不合時宜。但老賈相信,我們是為了我們的國家更加美好,為了我們的企業更加健康和值得尊敬。我們會面對很多困難,也會面臨很多思維方式和意識形態上的挑戰,但智慧越來越好。對企業來說,捐贈沒有錯,而且不應該怕做秀,事實上,我們實在是缺乏做了好事又很會作秀的企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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