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鞋城“忽悠”老商戶?
作為8年的老經營戶,幾個月前為配合西北鞋城裝修改造,李女士臨時過渡到別處商鋪做生意。沒想到,5月10日裝修一新的鞋城里,竟然沒有李女士等5家老商戶的鋪面。
鞋城裝修商戶過渡
5月10日,李女士等幾位商戶向記者講述了她們被商場“忽悠”的來龍去脈。蘭州西北鞋業批發商城(蘭州新源機器制配有限責任公司)在2007年7月31日與李女士簽訂了租賃合同,期限為1年。據李女士講,在今年2月29日,鞋城田總告知李女士等商戶,鞋城正式開始裝修,她們需要過渡到別的攤位做生意。因為商戶們與鞋城的合同期還沒有到,她們便找到田總問裝修商鋪安排的事宜。李女士告訴記者:“當時田總答應我們,等到鞋城裝修好,讓我們重新回到原位,當然,房間的面積有可能變化。”經過協商,大家同意了鞋城的這一舉措。
搬走兩月攤位換主
為了證實是否能重新回到鞋城,李女士等商戶多次找到田總,田總給他們吃了定心丸。李女士告訴記者,之后,她便去廣州進了十幾萬元的貨。眼看著裝修完畢了,卻遲遲等不到鞋城的進場通知。“一打聽,才知道我們的攤位都被商場租給了新的攤主。”李女士等人氣憤地說道。當她們再次找到鞋城的馬經理及田總時,“他們說,就算我們違約了,給你賠付違約金就行了。”李女士說,按照合同,任何一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守約方支付年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這樣一來,我們每家只能拿到2000多元的賠償。”
“鞋城就這樣把我們‘忽悠’了出去,難道我們的房屋租賃合同成了廢紙?我們以前在商鋪里投入上萬元的裝修也就用2000多的違約金解決了?”1054、1050、1052、1018、1062號等攤位的商戶們抱怨道。
隨后,記者來到西北鞋城總經理辦公室,卻未能見到田總及其他相關負責人。一位保安人員告訴記者:“領導都不在,也沒有聯系方式,你們走吧。”截至記者發稿前,李女士給記者來電說:“下午我們找到了鞋城的馬經理再次交涉,他還是說只賠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