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門” 對鞋都晉江品牌的警示
沸沸揚揚的“艷照門”事件因陳冠希的公開道歉而告一段落,廣告商們稍稍松了一口氣。但陳冠希宣布退出香港娛樂圈的消息對簽約的品牌來說的確不是什么好事。此外,受到“艷照門”的牽涉,阿嬌也被《梅蘭芳》劇組“清退”,就連慈善義演也引來網友投訴。
輿論普遍認為,受“艷照門”牽涉的明星們很可能會漸漸淡出公眾的視野,身價大大貶值。這對于簽約企業來說,巨額的代言費很可能就打水漂了,更令人頭痛的是,“艷照門”的負面影響將持續干擾著品牌成長,像幽靈一樣揮之不去。
撇開“艷照門”事件本身,在此之前,因為明星負面新聞而拖累代言品牌的不少,毛寧代言的名人牙膏就曾受到重創。因此,企業應該怎樣防范簽約明星對品牌的傷害成為一個迫切需要回答的問題。
事實上,現在很多企業請大明星代言缺乏對其的約束機制,尤其一些中小企業能請到明星已覺得“高攀”,更不敢提要求。著名營銷策劃專家葉茂中建議企業在簽訂代言合同時,應該約定代言期間明星的一些言行,以及違反合同后的賠償條款,代言費用可以分期支付,以規避風險。
“明星+廣告”一直是晉江品牌的撒手锏,“艷照門”事件應該更加引起我們重視。明星們的負面新聞很可能導致代言品牌引火燒身,這就是明星代言存在的最大風險。
2008年是奧運年,體育明星肯定會成為晉江品牌新的“押寶”對象,與娛樂明星相比,體育運動員這把“雙刃劍”無疑會更加鋒利,因為運動員的成敗從某種意義上決定了品牌的生死。
如果“艷照門”事件能讓晉江企業聘請明星代言人更加理性,更加科學地化解明星代言的風險,這也許是沸沸揚揚的“艷照門”事件對晉江企業的最大啟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