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鞋僅穿一小時就脫膠 消委建議再試穿幾天
案例投訴:“新買來的皮鞋才穿1個小時,鞋尖表層就脫膠了,去店里要求調換,老板卻避而不見!鄙现芪澹炫拷o我們維權QQ764762110發來信息,希望能得到幫助。
記者核實:接到朱女士的投訴信息后,記者和縣消費委秘書長朱啟盛等人一起來到甌北鎮雙塔路某皮鞋店核實情況。據朱女士介紹,她于本月9日在該店里看中一款標價為698元的皮鞋,經討價后,以349元買下,當天下午,穿了1個多小時后,發現皮鞋前端表層的膠脫落了,于是,就打電話向該店老板反映,店老板也同意她來店里協商解決,但次日朱女士在店里等了一天,也不見老板回來,她再次打電話跟店老板聯系時,該老板說自己在外地出差。11日一早,朱女士再次來到店里,還是不見店老板的影子,朱女士認為,這鞋子本身有質量問題,該老板是有意在躲避她,于是,她要求店里的營業員湯小姐給她一個說法。
而湯小姐說,11日一早,朱女士就來到店里,每當一位顧客進店選購時,她總會沖著顧客說“店里鞋子的質量不行”之類的話,從而影響了生意。湯小姐認為,朱女士的皮鞋前端表層出現鞋膠脫落,而鞋子其他部位均未出現問題,這應該是朱女士在走路時不小心磕碰的,鞋子本身質量沒問題,店里不應該負這個責任。
消委說法:朱啟盛先后查看了該皮鞋的相關手續后說,新買的鞋子才穿一個小時,就出現這種情況,這不排除鞋子的質量存在問題的可能,但聽朱女士說,她穿上新鞋子后,上下樓梯走了好幾回,也不排除在樓梯上碰壞的可能。所以,建議朱女士再穿幾天試試,如鞋子其他部位也出現脫膠現象,依照浙江省鞋類商品“三包”暫行辦法規定,在七天之內,朱女士有權要求店家退貨、換貨或者修理。這樣的處理結果雙方都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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