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工人偷鞋 鞋廠員工遭保安搜身三年
“我們七千多員工天天下班回家都要遭到保安的搜身,不論是男工人還是女工人,我覺得保安沒有這樣的權利啊!”山東省萊西市李權莊鎮的泰光鞋廠的職工反映說,三年來,這種“隆重”的安檢措施日復一日在員工身上實施,此舉令眾多職工感到難以接受,在被搜身及行李時員工感到很不自然甚至反感。對此,萊西市勞動局工作人員說,如果情況屬實,他們將調查此事。
一位在該廠工作三年的張先生告訴記者,每次下班回家時,鞋廠的保安都會例行檢查,進行搜身,目的是防止工人攜帶物品出廠。“搜身行動是在工人出廠的時候分別由男女保安執行的,就是從肩膀一直摸到褲腳,表現相當盡職!彼f,有的員工現在一走到門口就習慣性地抬起胳膊,任其搜身。據他介紹,廠內的保安大約有150多名,集中在最后的出廠處進行檢查,趕下班高峰期還要排隊等待搜身。也有部分新來的職工不懂“規矩”,拒絕接受檢查,但這樣根本無法離開工廠。
據他介紹,該廠已有十年的歷史!按箝T出口處有四個男保安和三個女保安來搜,鞋廠又不是什么特殊行業,況且這些東西都能用金屬探測器來檢查”。她說,之前也有工友向廠內領導反映過這個問題,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該廠總務處的一名領導人向記者坦誠,他們的保安確實是在工人下班時進行搜身,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我們的一雙鞋價值兩千多元,有些素質較低的工人在離廠時偷偷地將鞋拴在腰上!彼f,過去經常檢查到工人偷鞋的情況,為此專門購買過高科技儀器設置在工廠出口處,但效果不太明顯。最后她告訴記者,搜身都是和工人協商好的,已經征得了他們的同意。但工人對此給予否認。
山東德翔律師事務所的袁正律師告訴記者,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是享有執法權的有關機關和部門,才享有搜查的權力,而且這種搜查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記者向萊西市勞動局反映了此事,一名工作人員說,如果情況屬實,他們將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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