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輕微脫膠就要求退貨?
買了一雙鞋沒過一個星期就出現脫膠現象,但在問題的處理上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昨天,記者從市消保委了解到,眼下有關鞋子的糾紛比較多,但不少投訴往往由一個小小的摩擦引起。臨近年關,隨著消費熱潮的到來,有關人士提醒,碰到消費糾紛,如何索賠還得仔細掂量。
12月5日,王先生在市區一家商場買了一雙“PUMA”運動鞋,價格為377元。可才穿了幾天,鞋頭就出現脫膠現象。王先生為此要求商家作退貨處理。而商場認為,脫膠現象并不嚴重,只答應修理。最終,雙方意見不合,王先生投訴到了市消保委。
有關同志查看了鞋子的“傷痕”后認為,鞋子只是輕微脫膠。根據浙江省有關“三包”的規定,必須是嚴重脫膠或幫裂等才算是質量問題,才可以退貨。因此,對于王先生的要求工作人員認為只能先協商。經過努力,最終的協商結果是:在原基礎上打5.5折,然后再給予修理。
據了解,最近在消保委受理的投訴中,鞋類投訴有所增加,而不少都是小糾紛引起。“很多消費者對于有關規定不能理解。”消保委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新買的商品出現一點點問題,有的消費者便認定是質量問題,提出的要求也比較苛刻。該人士提醒,消費者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固然是好事,但提出的要求也要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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