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首次面向國內外招賢 提供縣長助理等78個職位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吸引國內外高層次人才來蘭州工作,蘭州市委、市政府于近日決定面向國內外引進高層次人才來蘭工作。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已發出公告,提供皋蘭縣縣長助理、榆中縣縣長助理、市國土局局長助理等78個職位作為本年度蘭州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職位。目前,這項工作正在進行當中,報名時間截止至11月15日。
引進人員所需條件
引進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2年9月1日后出生);符合申報職位所要求的具體條件,其中行政崗位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歷。
引進單位根據《蘭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試行)和引進職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引進單位按照資格審查情況,報市委組織部審定后,通知符合報名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前來實地考察并參加統一召開的洽談會。對正式任職的所有引進人員,由組織部門集中進行任前培訓,培訓結束后正式上崗。
重點引進6類人才
人才引進的重點為在國內外學術技術領域處領先水平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和優秀拔尖人才;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或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懂技術、善經營管理的復合型高級人才;蘭州高新技術產業、支柱產業、新興產業等領域急需的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擁有專利發明或專有技術并屬國內先進水平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貢獻的人才。
引進形式靈活多樣
引進高層次人才實行靈活多樣的形式,既可調入任職,也可掛職或聘用,還可采取不離開原單位來蘭州兼職、講學、咨詢、進行科研與技術合作等柔性流動方式。引進人員的戶籍是否遷轉,由本人自愿決定。工作一年后如不適應工作崗位,可視具體情況重新安排相應崗位或根據本人意愿調離蘭州。
待遇優厚 可特事特辦
引進人才享受的有關待遇為:凡簽約在蘭州工作五年以上者,用人單位可發給在蘭州市購置住房的安家補助費。標準為“兩院”院士50萬元,“突貢”、“特貼”專家和“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0萬元,省部級優秀專家10萬元,其他人員5萬元。黨政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安家補助費由用人單位與同級財政協商后,由財政統一解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安家補助費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
引進的特聘科技專家和首席教授,在聘用期內除按標準發給工資外,聘期內按每月1500元的標準發放給崗位津貼,其中屬市重點研究課題、重點建設項目的,在項目經費中列支;屬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專業的,列入部門經費預算。解聘后,崗位津貼隨之取消。由市委人才辦牽頭組織每年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組織一次集中體檢。
引進高層次人才擔任黨政機關領導職務或企事業單位相應管理職務的,享受同級干部崗位工資和相關待遇。試用期內,由市委人才辦給引進人才每人發放2萬元的生活補貼;按“柔性”流動引進人員,每年在蘭州工作六個月以上,一次性發放生活補貼1萬元。生活補貼列入當年的市人才專項資金計劃。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生活補貼。
對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在引進過程中如遇引進人才原單位不配合的,可特事特辦,對引進的人才由組織、人事部門按引進崗位相對應的職級,重新編制人事、工資檔案,享受現崗位待遇。
從博士后流動(工作)站出站的高層次人才可直接確定為副高級職稱;具有副高級職稱的人員,根據科研成果可以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引進人員為蘭州經濟社會做出重大貢獻的,市委、市政府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調(遷)入蘭州市的,免收調動、入戶過程中的一切費用,需要實行人事代理的,由政府人事部門免費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配偶及其子女系農業人口的,可辦理城鎮戶口;隨調配偶、子女工作由用人單位與人事部門協調解決,未成年子女入學由教育部門負責協調安排。以項目創辦企業或技術項目參股方式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無形資產所占比例,享受蘭州市現行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帶項目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項目產生效益后,享受有關獎勵政策。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參加洽談會的蘭外人員,由市委組織部一次性發放交通補助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