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鞋反傾銷官司進入第二回合
昨天,從奧康等上訴歐盟反傾銷鞋企聘請的律師團傳來消息:歐盟一審法院已完成奧康等中國上訴鞋企提起的反傾銷訴訟程序的第一輪答辯。上周,奧康集團、溫州泰馬、廣東金履和新生港元等中國上訴鞋企已經全部收到了歐盟一審法院轉發的歐盟部長理事會和其他相關利益方的第一輪書面答復。
2006年10月7日,歐盟實施對原產于中國的皮鞋產品實施征收為期2年的16.5%的反傾銷稅。12月29日,奧康集團、溫州泰馬、廣東金履和廣東新生港元等鞋企將訴訟材料遞交歐盟一審法院,歐盟一審法院受理中國制鞋企業的訴訟請求后,進行的將是雙方的兩輪答辯,總的時間為2年左右。
“作為第一輪答辯,歐盟理事會就奧康等中國鞋企提起的訴訟逐一作出了抗辯回復。但在第一輪答辯過程中,歐委會沒有作為利益相關方介入本次司法程序中,僅保留了口頭抗辯的權利。”“中國鞋企應對外貿壁壘合作組織”法律顧問、代理律師蒲凌塵介紹,今年4月,歐委會曾作為利益相關方向歐盟一審法院提出介入請求,表示支持歐盟理事會。隨后的7月,歐洲鞋業協會和意大利17家制鞋企業等也提出請求并介入了司法程序。
蒲凌塵介紹,根據歐盟的反傾銷司法程序,第一輪答辯程序結束后,隨即啟動的是第二輪答辯程序,時間將是一年。在第二輪答辯過程中,中方將主要圍繞第一輪答辯中被訴方提出的辯點進行抗辯,諸如傾銷計算的技術性問題,如何適用抽樣調查程序等法律問題。
據了解,歐盟反傾銷措施實施一年來,對中國皮鞋業的產品出口產生了較大沖擊。根據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提供的數據,今年上半年,歐盟皮鞋反傾銷產品進口數量與同期相比下降7.76%。
不過有跡象表明,“遏制”來源于中國皮鞋出口的數量被其他國家的皮鞋所替代,反傾銷措施造成許多歐洲客戶轉向了巴基斯坦、印尼、印度等地。奧地利業內人士通過分析歐盟實施此措施后一年來的市場反應,發現價格低廉的鞋類進口并沒有因此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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