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5次穿破239元的鞋
■消費者投訴——
昨日,現年50歲的黃教授向本報投訴說,8月26日下午,她在洪山一大型商場花239元買了一雙皮鞋。新鞋樣式蠻漂亮,黃教授還舍不得穿,大約也就穿了四五次,她發現鞋子前面的底子竟一塊塊地掉。“像穿了蠻多年腐爛了的一樣。”
9月16日,黃教授向商場投訴,被告知該品牌已經拆柜了。
后經商場聯系,廠家與她取得聯系,稱因已換模具,無法維修。對方告訴她,可以幫助找個鞋子美容店,把破損的地方粘起來。
黃教授對此表示拒絕。然而直到現在,廠家也沒給她一個說法。
■權威解答——
昨日,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主任付鴻竹說,按相關規定,黃教授依法可要求換貨或退貨。
雖然被投訴的品牌已從商場撤柜,但是,商場還在,應當承擔起相關責任。在“三包”期內,黃教授的鞋出現質量問題,因廠家換鞋模的原因無法維修,在這種情況下,本著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理應給消費者退、換貨。昨日,該中心已將此案轉至洪山區工商局辦理。
■溫馨提醒——
據了解,天然皮革,包括旅游鞋三包期為3個月,非天然皮革,如布鞋的三包期為1個月。
三包期內,如果發現鞋子斷根、脫錢、掉跟、脫膠等情況但可修復的,商家應免費維修;如果出現斷底、斷面、嚴重脫膠等情況則應更換或者退貨。消費者如果退貨,按規定商家可以收取一定的折舊費,其具體算法為:8-30天,折舊費為銷售價的10%,31-60天為15%,61-90天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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