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雙舊鞋奪人性命
只因5元錢買賣糾紛就引發殺人念頭,近日,經漢中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段建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現年16歲的段建軍是勉縣元墩鎮楊莊村某小學學生,幼時喪母的他和弟弟的生活全靠其父打零工掙錢維持,家境貧寒。今年2月15日早,段建軍在本村收廢品的袁學清家中以5元錢購買了一雙舊迷彩鞋,約定隨后付錢。回家后段建軍覺得鞋太舊,即打算將鞋退掉。當晚8時許,段建軍與其弟在袁學清家對面商店看電視,被袁學清看見提出付鞋款的事。隨后,段建軍到袁家中提出退鞋,并欲要回自己的舊鞋,袁拒絕,雙方發生撕扯。段建軍隨即持方凳在袁學清頭、面部擊打數下,又用一長木條凳壓在袁的頸部數分鐘致袁死亡,后段建軍從袁學清衣袋中掏出6.5元錢裝在身上。怕事情敗露,段將袁學清拉出后門從25米高的懸崖上推下河灘后離開。次日上午,袁學清尸體被發現。經法醫鑒定:袁學清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頸部損傷窒息死亡。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段建軍因買鞋同被害人發生糾紛,繼而殺死被害人,為毀尸滅跡,又將被害人推下25米高的懸崖,殺人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但其作案時不滿18周歲,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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