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類質量已有規范 假冒偽劣雙倍賠償
2007-08-17 08:04:05 來源:羊城晚報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記者從東莞市消委會了解到,在消委會受理的百貨類商品投訴中,對鞋子質量的投訴相當突出。去年,受理31宗,今年上半年受理23宗。
消費者的投訴,主要反映新鞋子穿不到一兩個月甚至幾天,就出現開膠、斷跟、掉皮等質量問題,而售后服務又得不到保障。一些商家往往以“人為損壞”為由,拒絕更換、退貨,或只愿修理。
記者了解到,目前雖然鞋子暫未列入“三包”產品之列,但從去年7月1日起,廣東省質監局制定的《商業企業鞋類、箱包類商品服務技術規范》已正式實施。該“規范”規定,鞋類在正常穿著或使用的情況下如出現開膠、開線、斷跟、斷面、掉色等情況,在售出7日內,銷售者應按原售價退貨;售出7日以上的,銷售者負責修理;無法修理或修理后影響使用的,銷售者應負責更換同款商品或等值商品。另外,鞋子如屬假冒偽劣或“三無”產品的,還要執行雙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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