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工貿易大設限 出口成本將驟升30%
繼7月1日出口退稅大幅調整后,政府再出重拳為巨額貿易順差“退燒”。昨天,商務部和海關總署聯合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紡織紗線、布匹、家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共計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占全部海關商品編碼的15%。新政策將于2007年8月23日正式執行。
涉及千種商品
自1999年起,中國對加工貿易商品按禁止類、限制類、允許類進行管理。迄今,單是禁止類目錄已發布過四次,1140個10位稅號商品列入其中。
此次限制類產品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紡織紗線、布匹、家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總共涉及數千種產品。新政規定,企業按海關管理類別繳納臺賬保證金。A類和B類企業繳納50%的保證金;C類企業繳納按全部保稅進口料件應繳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之和100%計征保證金。
記者發現,過去的加工貿易管理政策主要是限制進口,而本次的政策調整則主要是限制出口。同時,為配合國家實施區域發展戰略,引導加工貿易向中西部梯度轉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較優勢明顯、區域特點鮮明的加工貿易區域發展格局,新政對東部和中西部地區實行差別政策:一是東部地區新設立的外貿企業,不予批準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業務;二是中西部地區A類和B類企業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空轉”管理。
出口成本驟升30%
企業的擔憂來自于現行的加工貿易政策。按有關規定,企業可以憑借加工貿易手冊申請進口原料。進口時,不用繳納進口關稅和增值稅。從理論上說,企業需要向海關指定的銀行賬戶里存入與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等額的進口保證金,并在出口核銷后由海關退還。但實際操作中,大部分企業都不用實際繳納保證金,此即所謂的銀行保證金臺賬“空轉”。但是,對于被列入限制類目錄的產品,就必須“實轉”——足額繳納保證金,而列入禁止類目錄的,更是被取消保稅資格,只能用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產品。“這意味著加工限制類產品的企業,其資金壓力將急劇加大。”分析人士指出。此前有報道引述業內人士的測算數據,加工貿易企業的出口成本有可能會因此驟然上升30%!
業內人士表示,企業產品如果被列入限制類或禁止類目錄,僅繳納保證金一項就會帶來不小的資金壓力。
一商務部門官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比如某行業進口關稅5%,出口退稅率11%,一加工貿易企業進口了100萬美元原料,制成產品后出口售價150萬美元,獲利50萬美元,那么企業在整個過程中,只需要承擔3萬美元的出口退稅差額。可一旦實行保證金實轉,企業進口時,就必須額外準備22萬美元存入海關指定賬戶,直到產品出口核銷后,才能申請返還。而如果被禁止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出口,這家企業進口時就要付出122萬美元,出口時退稅差額達到9萬美元,一進一出,企業成本驟然上升30%。
相關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加工貿易進出口總額162167萬美元,同比增長86.8%,占全省外貿進出口總額的26.3%。其中加工貿易出口86123萬美元,同比增長74.2%,占全省外貿出口的22.9%。
成都某皮革公司負責人表示,皮革行業被列入禁止類目錄,企業將承受前所未有的資金壓力,大企業將減小規模,而小企業可能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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