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問題鞋兩次驚動110 天熱人躁遇事兒多讓讓
昨日,經本報記者協調,消費者孟女士終于得到了一家鞋店的賠禮道歉,并如愿調換了新鞋。讓她一直感到不可思議的是,6月30日,她拿著出了問題的鞋到店里要求調換,卻被店長關在店內近半個小時,直到110到來才被放出。
協商不成動口角
據孟女士介紹,今年5月中旬, 在位于伏牛路的某運動鞋專營店,她和姐姐各自給自己的孩子買了雙價值49元的沙灘鞋。沒想到,6月8日,孟女士買給女兒不到一個月的鞋子就出現了大面積開膠、起泡現象,她懷疑自己買的鞋子有質量問題。6月30日下午4時,她和姐姐一起來到該鞋專營店,希望店里給她調換一雙,店長見狀也承認鞋子有質量問題,但說只能保修不能調換。
原來,按照買鞋時間和送鞋時間,店長認為孟女士買的鞋已超過店里“一個月內包換”的規定,而且不符合“斷底斷面調換”的規定。孟女士對店長的解釋不滿,要求見該店高一級的管理人員,可店長卻回敬她“領導在青島,你去青島找吧”,這惹惱了孟女士,兩人便發生了口角。
兩次驚動110
氣憤至極的孟女士和姐姐遂決定在店里等領導到來。店長以影響生意為由要求孟女士離開,未果。店長就撥打了110,出警民警認為孟女士沒有過激行為,就未加干涉。孟女士這一等就是4個小時,直到晚上8點也沒有等到領導。這時,店長對她說:“我們要出去吃飯,店里東西丟了你來賠。”隨后店長便把店門拉下,將孟女士鎖在店內。在外等候的孟女士的姐姐,見狀就要求店長打開門,卻遭到拒絕。
爭執不下,店長只得再次報警,出警民警要求店長打開門,立即把孟女士放出來。此時孟女士已在店中被關了近半小時。
律師說店長這么做錯了
河南金學苑律師事務所劉穎律師說,就算孟女士買的鞋不能調換,店長也沒有權力把人鎖起來,店長有錯應該主動向孟女士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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