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部:7月1日起中巴將互降關稅
國家財政部網站昨天披露,經國務院批準,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國將對巴基斯坦實施《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協定》第一階段首次降稅,同時給予非洲部分最不發達國家第二批對華出口商品零關
稅待遇。據中巴兩國政府約定,7月1日起,中國將對原產于巴基斯坦的3975個稅目的商品實行低于最惠國稅率的協定稅率,稅率比最惠國稅率平均下調約0.67個百分點,平均降幅約為11%。第一階段首次降稅后,中國對原產于巴基斯坦的產品的平均進口關稅稅率約為8%。同時,巴基斯坦也將對部分原產于中國的產品實施降稅。據估計,不包括工程承包,目前四川與巴基斯坦之間的年貿易額在兩三億美元的水平,在國內各省區中排第一,今后的發展潛力非常巨大。
據悉,目前我國出口巴基斯坦的商品主要為高科技產品、化工產品、塑料制品和家電等,從巴基斯坦進口的商品主要為棉紡織品、皮革、水產品、農產品等。關稅互降將使相應商品價格可以降低。專家預測,中巴自由貿易區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后,川企可望在巴基斯坦的基礎設施建設、核電工程、農產品深加工等多方面進一步擴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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