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開始對中國進口鞋類及配件的反傾銷行政復審
墨西哥經濟部于2007年6月19日在官方日報發表公告,開始對從中國進口的鞋類及其配件進行反傾銷調查行政復審(稅號為6401-6405)。
1. 1993年12月30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日報》發表公告,決定對從中國進口鞋類及其配件征收反傾銷稅。
1) 對稅號為6401的產品征收165%的反傾銷稅。
2) 對稅號為6402的產品征收232%的反傾銷稅(其中稅號為6402.11.01的產品除外)。
3) 對稅號為6402.19.99的產品征收其價格與平均最低價16.59美元相差的部分。
4) 對稅號為6403的產品征收323%的反傾銷稅(其中稅號為6403.19.99和6403.99.99的產品除外)。
5) 對稅號為6403.19.99的產品征收其價格與平均最低價14.86美元相差的部分。
6) 對稅號為6403.99.99的產品征收其價格與平均最低價22.26美元相差的部分。
7) 對稅號為6404的產品征收313%的反傾銷稅(其中稅號為6404.11.99的產品除外)。
8) 對稅號為6404.11.99的產品征收其價格與平均最低價17.93美元相差的部分。
9) 對稅號為6405的產品征收1105%的反傾銷稅(其中稅號為6405.10.99的產品除外)。
10) 對稅號為6403.19.99的產品征收其價格與14.86美元相差的部分。
2. 2004年2月2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日報》上發表公告,表示將自2002年12月30日起繼續對上述產品征收五年的反傾銷稅。
3. 2006年9月22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日報》上發表公告,請各感興趣方向經濟部提供材料,以決定在中國進口鞋類及其配件反傾銷有效期結束后繼續或取消其反傾銷稅。
4. 2007年4月24日,墨西哥全國鞋業協會、瓜那華托州鞋業協會和哈里斯科州鞋業協會向墨西哥經濟部提出申請,對從中國進口鞋類及其配件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并建議審查期為2006年1月至12月。
5. 2007年6月19日,墨西哥經濟部決定開始對中國進口鞋類及其配件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
6. 感興趣方可到墨西哥經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領取調查問卷或從下載。感興趣各方資料應于28日內送抵墨經濟部。
7. 本公告自公布之次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