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南非鞋類等產品均須貼原產地國標示
2007-05-01 09:12:54 來源:亞洲紡織聯盟網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據越南駐南非經濟參事表示,南非工商部依據該國貨品商標法(THEMERCHANDISEMARKACT,1941-ACTNo.17of1941),頃發布貨品粘貼「原產地國」標示新規定(COUNTRYORORIGINLABELLING),并將自2007年4月14日起開始實施,依該規定南非政府為遏止貨品有原產地貿易的舞弊行為,將不允準無原產地標示的貨品進口或在該國市場行銷,不論該貨品有否在該國或在國外生產。該規定將適用于該國HS稅率表第50、51、52、53、54、55、56、57、58、59、60及63章所列紡織品、第61、62及65章所列的成衣及第42、43及64章載列之皮革及鞋類貨品。
南非標準局及海關將加強查驗進口上述貨品項目,若發覺有反該規定將查扣貨品,并視違反情節輕重而施以罰款處分或追究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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