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馬達馬對簿公堂
2007-04-25 15:13:51 來源:溫州晚報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溫州“DAMA”(達馬)運動鞋生產商被德國“PUMA”(彪馬)運動鞋生產商告上法庭。昨天,兩家企業對簿公堂,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溫州達馬運動鞋生產商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并賠償彪馬運動鞋生產商8萬元損失。
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彪馬商標權的原告波馬股份公司訴稱,被告在涉案產品中使用的商標,雖然和原告的商標有細微的區別,但消費者很容易混淆。
而被告反駁:“達馬商標與原告的商標是有明顯區別的,只要對原告“彪馬”商標有一定了解的人,就非常清楚,彪馬商標、達馬商標均由4個字母組成,4個字母中就有兩個不同。并且,被告的運動鞋是在生產階段被查獲的,沒有給原告造成實際的經濟損失。”
最后,雙方均表示原意接受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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