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知名品牌“阿迪達斯”起訴文登制鞋小企業
3月14日,我市首起涉及國外知名品牌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有了結果,在市中級法院知識產權庭的調解下,被告文登市某鞋業公司以道歉并賠償損失等方式與原告德國“adidas”公司達成協議,握手言和。
被告文登市某鞋業公司是一家生產規模較小的私營企業,涉及侵權產品的案值并不大,此番卻被德國“adidas”公司這樣的國際知名大企業起訴。這為正在快速發展的我市出口加工企業敲響了警鐘:隨著世界各國企業的產權保護意識的增強,任何程度和數額的侵權,都將付出沉重代價。
小企業涉嫌侵權
“都是因為沒有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意識,所以只能認栽。”達成調解協議后,被告文登某公司的工作人員這樣說。
今年1月,原告德國“adidas”公司授權代表人阿迪達斯(蘇州)有限公司,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文登某公司在出口商品上使用了“adidas” 商標,涉嫌侵權。
經過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多次細致調解,雙方終于達成協議:由被告向原告正式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總額為5萬元的賠償金,并承擔本案的案件受理費1.001萬元,財產保全費3025元,合計6.3035萬元;被告保證今后不再侵犯原告的知識產權;原告在被告承擔賠償責任后,免于追究被告的其他相關責任。
此案雖然以雙方和解而告終,但是,被告文登某公司仍然是滿腹委屈。
據文登這家鞋業公司的工作人員講,他們公司從事訂單加工產品時,只是照單加工,很少對訂單涉及的商標是否侵權等進行核查。這次他們是與一位韓國商人簽訂的合約,對方沒有提供“adidas” 商標的授權書,他們也沒有索要。當威海海關查處查扣這批涉嫌侵權的產品后,那位韓商卻玩起了“人間蒸發”,去向不明,只能由文登這家公司負責“善后”。而此公司經濟實力薄弱,對于原告提出的50萬元的訴訟賠償,根本無力支付。即使最終達成調解,對被告文登某公司來說也是元氣大傷,企業再次運轉起來已經十分困難。
“傍名牌”難以生存
前些年,“傍名牌”現象一度盛極一時,由此而帶來的知識產權訴訟呈不斷上升趨勢,案件的類型復雜,涉及的領域廣泛,給許多知名企業和消費者帶來了危害。
從我市工商部門提供的情況來看,我市企業涉及國際知名品牌侵權的案件也時有發生,這與企業知識產權意識薄弱不無關系。
據市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有些企業因為經營不景氣、貨源少,收到訂單馬上就做,結果糊里糊涂就侵了權。還有的企業則受到利益驅動,在侵權問題上打起了“擦邊球”,以為即使加工產品的商標侵權,但只是加工產品而不從事銷售,產品輸出過程比較隱蔽,加之生產規模和數量少,不會引起國際知名企業的注意。
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工作人員介紹,隨著世界各國企業的產權保護意識的增強,不少國外知名企業都在中國設立了授權代表人,或者是從事侵權訴訟的律師事務所。他們的主要職能就是受國外企業委托,搜集國內企業的侵權情況,通過法律等途徑制止侵權行為。此次文登市某鞋業公司被德國“a?鄄didas”公司的授權代表人阿迪達斯(蘇州)有限公司訴訟就是一例。
“所有這些都表明,企業以僥幸心理從事侵權行為,是很難逃避行政處罰和法律責任的追究的。”知識產權庭工作人員說。
提防“假名牌”陷阱
面對日益頻繁的國際貿易往來,我市出口加工企業該如何避免侵權?消費者又該如何避免買回假冒國際品牌產品?
有關人士認為,企業在接受國外訂單時,首先要對對方的商標授權情況進行核查。目前,不少國外企業都在國內設立了代理機構,企業可通過網絡等途徑,與代理機構或國外企業的總部聯系核實。其次,在簽訂加工合同時,加工企業要與委托加工一方約定,委托加工方保證擁有品牌使用權,一旦發生侵權糾紛,由委托加工方擔責。
此外,還要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防目前出現的一種變相的“傍名牌”現象。據了解,某些企業和個人利用我國與境外一些國家和地區登記注冊法律制度上的差異,用知名企業的字號或商標到境外注冊成公司,再由境外企業通過“商標許可使用”、“授權生產”等方式,許可內地企業生產、銷售與他人馳名、著名商標同類的產品,并在產品上淡化商標的標注,讓消費者以為是國際知名品牌。其實質是對廣大消費者的一種誤導,也應引起人們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