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口企業面臨的反傾銷形勢依然嚴峻
世貿組織日前發布的反傾銷統計最新報告顯示,2006年全球新立案的反傾銷調查繼續呈下降趨勢,然而中國仍然是全球反傾銷調查的頭號目標國。商務部研究院的權威專家梅新育認為,就全球貿易而言,按照案件數量衡量,反傾銷措施在貿易壁壘中的重要性確實是在衰減,但中國反傾銷形勢的嚴峻性卻并未降低,這無疑是對國內出口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一場重大考驗。
三大因素促使反傾銷調查頻頻亮“黃燈”
首先,去年與美歐的紡織品特保爭端以簽署協議告終之后,美歐紡織企業將更多地借助反傾銷手段限制中國同行。可以肯定的是,在貿易保護主義盛行、利益集團對國家政策影響力不減的國際貿易環境中,今后一段時間內,中國仍可能成為世界各國和地區反傾銷及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國。根據中國入世議定書中的相關條款,中國企業很可能會被認定為“不具備市場經濟條件”,有關中國產品的價格成本比較也就有可能會以有利于調查方的第三國產品為標桿。
其次,對華反傾銷與反補貼兩手段并行的趨勢日益明顯。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中,反補貼案件數量與反傾銷案件數量大致相當,是各類案件中數量第二多的。且反補貼工具的使用者集中于美國、歐盟、加拿大等發達國家。
盡管由于主要貿易伙伴長期未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而1986年美國喬治城鋼鐵公司案裁決又確認了美國對非市場經濟體出口商品不適用反補貼法的原則,因此中國出口商品迄今遭受的反補貼爭端為數極少。但現在,美國等國家開始出現立法準許對來自非市場經濟體的進口適用反補貼法的趨勢,其鋒芒所向就是中國商品,從而使中國出口商品面臨的反補貼爭端風險空前提高。
第三,中國土地、勞動力等要素價格正在緩慢但持續、不可阻擋地上升,人民幣匯率升值也有加速之勢,中國企業微薄的利潤空間正在遭受嚴重侵蝕,傳統增長模式難以為繼。
來自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壁壘不可小覷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從彩電、鞋、草莓再到汽車零配件,發達國家對中國出口產品更加嫻熟地揮舞反傾銷“大棒”,試圖遏制“中國制造”在海外市場的占有額。而來自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壁壘對中國的壓力絲毫不遜色于歐美國家的“發難”。
作為全球使用反傾銷措施最為頻繁的國家之一,印度對中國出口產品發動反傾銷調查更是“輕車熟路”。據商務部駐印度經商參處提供的數據顯示,截止到7月31日,印度政府對我反傾銷立案調查7起,主要涉案產品為化工產品和塑料制品、車輛零件和可刻錄光盤等。
發展中國家與中國的貿易摩擦有如觸動“多米諾骨牌”,一旦中國某個出口產品在某個國家遭到抵制,很快就會出現連鎖反應。據商務部研究院呂博研究員介紹,2006年,厄瓜多爾、秘魯、哥倫比亞、巴西、土耳其先后對中國紡織品提起特保和反傾銷調查;針對中國產輪胎、陶瓷產品的反傾銷調查也曾多次遭遇同樣的情形。對待來自歐美國家的反傾銷調查,中國企業往往“抱團作戰”高舉“應訴”大旗自信地“防守反擊”:歐盟2月份對中國產皮鞋發起反傾銷調查后,200多家企業加入“歐盟對華鞋產品反傾銷應對聯盟”著手應訴。盡管“鞋案”在重重壓力下,中國企業被裁以較高的反傾銷稅,但終裁稅率卻由初裁的19.4%下降到16.5%,反傾銷實施措施也由一般5年降低為2年。
但是對待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反傾銷調查,中國企業卻表現出出乎意外的“淡定”。2006年2月,巴基斯坦最大的一家陶瓷企業向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NTC)遞交反傾銷調查申請,并于3月底向中國出口商發出調查公告,開始對來自中國的瓷磚展開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包括陶瓷及花崗巖墻地磚等。在調查期間,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抽取了8家中國陶瓷企業進行調查。初裁時,除了中國機械設備進出口公司以外,其他被調查的7家企業的產品分別被裁定征收21.02%的稅率。
出口企業亟待建立適應國際市場的新思維
盡管中國外貿的水平不斷攀高,應對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的手法也逐漸成熟,但中國外貿在無休止的貿易摩擦中負重前行,陷于周而復始的貿易爭端和貿易壁壘糾紛,相關產業在漫長的訴訟中屢屢遭遇致命打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副教授李自杰認為,中國企業在全球化進程中所遭受的挫折,也許并不是因為他們有什么壞習慣,而是因為在中國環境中形成的習慣在新環境中水土不服,只有改變這些在特定環境下產生的思維定勢,才能在全球化過程中獲取競爭的優勢。
專家分析認為,在發達國家,我國出口企業獲得當地政府的幫助并不意味著可以獲得成功。企業應該將更多的精力放在經營上,放在對規則的鉆研上,而不是與政府的關系處理上。要影響發達國家的政府,首先應當影響規則,政府只是規則的執行者而不能隨意更改規則。而在發展中國家,我國出口企業則應通過當地的華人商會與政府相關部門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及時了解東道國的政策“風向”,調整出口產品的結構和數量,以一種“低風險高回報”的方式巧妙開拓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