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華貿鞋城一攤主肆意傍名牌食“惡果”
中新浙江網3月7日電“去年,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3起案件作出判決,新平衡運動鞋公司在制止被告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同時,獲得共計60萬元的經濟賠償。目前案件正在執行過程中。”近日,新平衡運動鞋公司代理人周鋒金律師向筆者介紹,杭州華貿鞋城的“杭州愛球鞋類商店”等為此受了重罰。
筆者進一步采訪了解到,新平衡公司早年成立于美國馬薩諸塞州,主要經營運動系列產品,如運動服裝、運動鞋、鞋、運動手提包等等。新平衡公司標有“N”、“NB”及“NEWBALANCE”商標的運動系列產品十分暢銷,1990年新平衡公司的運動鞋被評選為世界十大運動鞋之一,其“N圖形”系列商標已在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德國、南非等近100個國家注冊,受到法律保護。在中國,新平衡公司除注冊“N圖形”、“NB”等商標外,還申請注冊了“紐巴倫”中文商標。
周鋒金律師介紹,早在2004年,新平衡公司就發現標有與其注冊商標近似標識的運動鞋,在全國各大城市市場上銷售。新平衡公司向北京、杭州等地工商部門進行了投訴。
2004年10月25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杭州市環城北路華策大廈華貿鞋城四樓“杭州愛球鞋類商店”,發現正在銷售的侵權產品后,當即進行了扣押。該侵權產品的生產商是求質公司,授權許可商是在香港注冊的紐巴倫公司。求質公司和紐巴倫公司在其生產和銷售的運動鞋上,標有與新平衡公司注冊商標近似的“N”和“newbarlun”標識;并在宣傳冊中宣稱:“百年NEWBARLUN,來自美國積極創新的百年運動品牌,在美國,紐巴倫不是最知名的品牌,卻是忠誠度最高的品牌,它100年歷史所沉淀的文化氣質,在美國有眾多的鐵桿追隨者……”
為制止求質公司、紐巴倫公司和“杭州愛球鞋類商店”個體工商戶的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新平衡公司向杭州中院提起訴訟,要求上述三被告立即停止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
杭州中院查明,求質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20日,紐巴倫公司于2004年1月5日在香港注冊成立,兩家公司為同一法定代表人。杭州中院認為,被告明知新平衡公司的“N”商標經過長期、反復的宣傳和使用,已經成為區分新平衡公司與其他同類企業的重要商業標識,并具有顯著的區別性特征,仍在其生產、銷售的運動鞋產品及包裝、宣傳上將“N”作為標識反復突出使用;同時,被告還聲稱其系來自美國的品牌,進一步增加了混淆的可能。被告的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因此作出了上述判決。
據筆者了解,如今在我國香港或者別的國家注冊一個名稱中含有某知名商標的企業,在內地另外成立一家公司,香港公司或者內地公司申請或者受讓一件與該知名商標近似的商標,再以香港公司授權內地公司使用其企業名稱或者受讓商標,并采取一定虛假宣傳的方式,侵犯某知名商標專用權,這已經成為國內傍名牌的通用手法。
有關法律界人士指出,新平衡公司的訴訟獲勝很有意義,值得其他正在被傍名牌企業加以借鑒。(作者:楊林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