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中國企業應訴反傾銷之困
反思商會與協會的“主內”和“主外”
破解中國企業應訴反傾銷之困
生產企業現在都是可以自主出口的,純粹的外貿代理公司早晚會消失。問題的關鍵在于,協會是不是真正了解反傾銷訴訟,不要總想著爭這個權。
協會應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產品的開發創新、行業協調上,而商會可以更多地關注國際糾紛。進出口商會也要吸納更多的生產企業,不要總認為外貿企業才是自己的嫡系。
國家撤去經貿委、成立商務部已經好幾年了,但是有很多的舊的機制并沒有隨之改變。希望可以看到一些改革,更多地通過利益機制去促使商會和協會做事。盡管幾家中國企業仍然在布魯塞爾為行業的命運辯護,但是歐盟皮鞋反傾銷案對于大部分中國企業來說,已經成為2006年的回憶。
“這個案子時間長、涉案企業多、影響大,集中了中國在反傾銷應訴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中國皮革協會一位工作人員說,“現在是時候大家坐下來認真總結經驗了。”
歐盟去年10月做出對中國皮鞋征收16.5%反傾銷稅的決定之后,只有四個中國企業于當年年末向歐盟法院提起訴訟,指出歐盟在界定中國皮鞋造成產業損害的過程中,有不符合WTO規定和歐盟法律的做法。在這四家企業背后,是1200多家選擇沉默的中國制鞋企業。漫長的訟訴期、高昂的訴訟費用、專業的法律規則,以及不可預測的結果,使大部分企業對法律過程失去信心。
中國企業反傾銷應訴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是協會、商會的代表性不足,外經貿系統與產業系統缺乏溝通,導致進出口商會和行業協會之間容易發生矛盾。這種各自為政的局面,也直接導致涉案企業一方面無法和商務部溝通,另一方面感覺不到行業提供的支持,在反傾銷應訴過程中難免有孤軍奮戰之感。
熟悉反傾銷事務的專家向本報記者表示,“商會指責協會不懂涉外事務”、“協會指責商會不了解行業情況”的爭論只是表象。問題的實質是,在這種積垢已久的帶有濃厚計劃經濟色彩的制度安排下,行業和企業的利益無法得到最大化的體現。
針對上述問題,原外經貿部反傾銷指導小組成員、五礦商會副會長周世儉,前駐美使館商務參贊何偉文,以及上海WTO事務咨詢中心咨詢部主任馮軍分別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
何偉文表示,反傾銷應訴就好像一臺戲,花旦青衣小生,少了誰都不行。商會可能對于進出口價格更有發言權,而協會對于產業損害問題更了解。在日常的工作中,商會可以提供更多的有關國際市場、包括貿易摩擦的信息,而協會可以主導企業規范,提倡行業自律,避免不公平的競爭擾亂市場。
“主內”和“主外”
《21世紀》:我們在歐盟皮鞋反傾銷案中,聽到很多企業有意見,比如認為商會和協會不作為,還有的說商會和協會的配合不好。有一種說法是,傳統的外經貿系統不了解行業,所以沒有資格來代表中國的企業。實際情況是這樣嗎?
何偉文:我認為行業協會和商會不是這么截然分開的,兩者其實也有很多交叉的地方。比如現在的行業協會也非常關注國際市場,進出口商會也邀請了更多的生產企業入會。自從生產企業擁有了自主外貿權之后,外經貿和制造業的聯系更加緊密了。
周世儉:這個問題沒有這么嚴重,因為生產企業現在都是可以自主出口的,我覺得純粹的外貿代理公司早晚會消失。
《21世紀》:那么為什么在歷次反傾銷案的應訴過程中,不同的商會和協會都會產生矛盾,甚至鬧得不可開交,難道是因為雙方重合部分越來越多,導致職能沒有區分?
周世儉:進出口商會是對外的,和外邊聯系比較多,而工業協會和行業的聯系比較多,兩者各有長處,互相配合。比如中國和美國打鋼鐵官司的時候,五礦商會就是和中國鋼鐵工業協會一起去的,效果很好。我覺得問題的關鍵在于,協會是不是真正了解反傾銷訴訟,不要總想著爭這個權。
何偉文:兩者當然有區別,協會應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產品的開發創新、行業協調上,而商會可以更多地關注國際糾紛。進出口商會也要吸納更多的生產企業,不要總是認為外貿企業才是自己的嫡系。
《21世紀》:在反傾銷過程中,似乎只能有一個協會,代表行業與外國政府接洽,主導應對工作。
何偉文:具體到反傾銷應訴,就好像一臺戲,花旦青衣小生,少了誰都不行。我們更多地應該探討雙方如何合理分工,而不是誰覆蓋誰的問題。在反傾銷問題上,商會可能對于進出口價格更有發言權,而協會對于產業損害問題更了解。在日常的工作中,商會可以提供更多的有關國際市場、包括貿易摩擦的信息,而協會可以主導企業規范,提倡行業自律,避免不公平的競爭擾亂市場。
商會和協會“1+1<2”?
《21世紀》:商務部去年已經發過文,肯定行業協會和商會在反傾銷應訴中的地位,但是從我們了解的情況看,商會和協會“1+1<2”的情況好像還是沒有改變。
何偉文:這和商會、協會“半官方”的背景有一些關系,這一點需要改革。行業協會和商會不應該成為政府部門的某種延伸。比如行業協會的會長、副會長,不應該由一些政府退休官員擔任,而應該由行業內的領袖企業的領導出任。而在他們之外,再設立一些專職人員,比如秘書長,來負責日常的工作,這些專職人員可以是有政府背景的人。
現在我們看到,很多地方上新成立的協會都是這樣做的,但是在中央還存在剛才提到的問題。我們不應該把行業協會搞成一個“二政府”,比如現在的進出口商會,除了正常工作之外,還承擔了很多政府職能,比如配額管理之類,這些做法都是有問題的。
馮軍:事實上這種商會和協會的劃分,都是在原有的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現在經濟形勢已經發生了改變,但是舊有的管理模式卻并沒有得到改革。比如這些協會、商會的領導都是由政府指派的,即便企業不滿意,他們也不會受到任何利益損失,因此他們很難代表企業的利益。在國外的很多行業協會中,董事會由企業領袖組成,如果管理層的工作令大家不滿意,就會下課,但是目前在中國這還很難實現。
《21世紀》:就是說歸根結底還是機制問題,如果有一些其它的安排,可能雙方工作的情況都會好很多。
何偉文:對,即使在現有機制下,如果有更多的生產企業在商會和行業協會取得更多的權利,那么雙方的基本利益就會更加傾向一致,矛盾也會少很多。
在對企業提供法律服務方面,企業在應對涉外糾紛時,昂貴的法律費用不但在中國是一個問題,在美國也是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分析報告指出,美國制造業競爭力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高昂的法律規章成本。所以如果有一個能更好地代表行業的協會,通過協會來聘請律師,企業就可以用更低的成本享受到更好的法律服務。
馮軍:國家撤去經貿委、成立商務部已經好幾年了,但是有很多的舊的機制并沒有隨之改變。我們希望可以看到一些改革,更多地通過利益機制去促使商會和協會做事,從而取得更有效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