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細數歐委會違規之處 支持鞋企上訴
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今天在北京表示,歐盟委員會在調查和裁決中國皮鞋出口企業反傾銷一案中,有三個做法明顯違反了歐盟反傾銷法律,商務部對我國企業即將提起的上訴表示理解和支持。
高虎城表示,歐方在缺乏法律和事實依據的前提下堅決采取反傾銷措施,其做法存在諸多法律問題。
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歐委會在此案的調查和裁決中確實存在較多違背歐盟反傾銷法規之處。比如,歐委會未經審查和披露否決了我150多家未抽樣應訴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違反了歐盟反傾銷法2.7條的規定。
此外,我國150多家未抽樣應訴企業未經審查和披露就被剝奪了分別稅率待遇,這違反了歐盟反傾銷法第9.5條的規定;第三,歐委會的補充仲裁披露文件,只給利害關系方5天的評論期,違反了歐盟反傾銷法20.5條中10天的規定。
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坦率地講,歐盟對該案不公正的調查和裁決將會助長歐盟內貿易保護主義的發展,我們對此感到擔憂。最近,我部分鞋企表示將就此案上訴歐洲法院,我們認為這體現了企業勇于熟悉并運用規則捍衛自己權利的積極態度和立場,這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我企業發揮主體作用,在貿易救濟中走向成熟的表現。商務部將一如既往地在信息和公共服務領域給與企業必要的支持,鼓勵其維護自身權利。
10月6日,歐盟決定對中國皮鞋出口企業采取稅率高達16.5%的最終反傾銷措施,這一裁決涉及我國鞋類生產和出口企業1000多家,涉及出口案值達到7.3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