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鮮皮處理劑專利上市碰壁 難轉化
曾經被列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技術創新項目計劃的“新美廉鮮皮處理劑”產品,被授予專利已5年了,卻因種種原因,致使該產品至今得不到生產。
據了解,2001年古舜起研制發明的鮮皮處理劑獲得專利,并在2004年9月舉行的第五屆中國國際發明展覽會上被評為金獎,同年該專利產品被列入《自治區技術創新項目計劃》。
獲專利投產上市碰壁
新疆是畜牧業大區,由于皮革加工能力差,每年出產的2000多萬張牛、羊皮只能鮮皮輸出。古舜起研制發明的“新美廉TM”,成功解決了皮張防菌、防腐、防蟲等難題,并且方便了鮮皮的運銷。
專利權人古舜起取得該項專利后,隨即注冊成立了新美廉科技開發公司。2004年10月,公司試生產“新美廉TM”3噸,免費投放市場試用。國內外的多家企業表達了投資合作意向。
然而,試用產品被烏魯木齊市鹽業分公司執法隊查扣,禁止試用,理由是懷疑該產品是鹽。公司將此情況反映到國家鹽業管理辦公室,產品得以退回。2005年4月,經自治區經濟貿易委員會認定,“新美廉TM”不屬于食鹽產品專營范圍,允許按照企業標準組織生產銷售。
原料價高無法生產
公司認為,購買原料鹽價格偏高,致使成本高,這樣生產了也無人使用,技術難以推廣。于是公司請求同腌皮鹽的生產原料鹽一樣對待,2005年12月,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生產“新美廉TM”所需工業用鹽,參照兩堿工業用鹽政策給予優惠,具體價格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確定。
該公司經與鹽業部門指定的幾個鹽廠聯系,其提供的價格均沒有參照兩堿工業用鹽給予優惠。公司因原料鹽的問題,至今仍無法生產。
新疆鹽務局生產經營處負責人說,考慮到新美廉科技開發公司的鮮皮處理劑為專利產品,為了鼓勵企業科技創新,新疆鹽務局同意自治區發改委對其鮮皮處理劑用鹽參照兩堿工業用鹽對待的意見。對于兩堿工業用鹽的管理,國家明確由制鹽企業和兩堿企業(燒堿、純堿企業)雙方直接見面,雙向選擇,價格放開,供需協商解決。新疆鹽務局多次協調新美廉科技開發公司原料鹽供應問題,但至今古舜起不能接受原料鹽的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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