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制裁中國鞋缺乏依據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崇泉5日就歐盟通過對中國皮鞋采取反傾銷措施的決定發表談話。崇泉表示,中方注意到,歐盟在此案上將反傾銷措施由通常的5年期限改為2年,終裁稅率比初裁稅率有所下降。
但中國企業和產業界對歐盟最終決定對我皮鞋產品采取反傾銷措施表示不滿。
崇泉指出,中方認為歐盟在此案立案、調查和裁決過程中存在諸多與WTO規則和歐盟反傾銷法不符的法律缺陷,歐方對中國皮鞋采取反傾銷措施缺乏法律與事實依據,損害了中國皮鞋企業的正當權利,中方將密切關注和評估事態的進一步發展,保留采取相應措施的權利。
又訊歐盟對中越皮鞋反傾銷措施遭商界和消費者組織譴責。在歐盟4日宣布對中國和越南產皮鞋正式實施反傾銷措施后,代表進口商和零售商利益的歐洲貿易商協會和歐洲消費者組織當天發表聯合聲明,稱“4日對歐洲消費者、企業和增強競爭力原則都是悲哀的一天”。
聲明說,實施反傾銷措施后,有關進口鞋類價格將上漲,批發和零售商將被迫調整訂貨安排并支付新增費用;中低收入者和有孩子的家庭等消費群體將成為最大的受害者。同時,反傾銷措施也不利于歐盟一向推崇的增強企業競爭力的原則,在外來競爭壓力減少的情況下,歐盟制造業在提升自身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方面將更加缺乏動力。
聲明還說,歐盟一向要求別國進一步開放市場,但自己卻以反傾銷稅保護缺乏競爭力的生產企業,這無疑是自相矛盾。新的反傾銷措施不僅不能創造新的就業機會,還會損害消費者和銷售企業的利益,并傷害歐盟與中國的貿易關系。
聲明說,歐洲的未來在于創新和生產更多增值產品,而不在于舊式的保護主義措施。這起鞋類反傾銷案清楚地表明,歐盟應全面修改目前陳舊的反傾銷法律,建立一套更加透明、平衡和可預見的新貿易機制。
歐洲對外貿易協會當天也發表聲明,抨擊對中越產皮鞋征收反傾銷稅的做法。聲明說,反傾銷措施不僅不會讓歐洲制鞋企業受益,反而很可能導致零售和進口行業失業人數增加,并會使消費者受害。
根據歐盟成員國4日通過的方案,從10月7日起中國和越南兩國生產的皮鞋將分別被征收16.5%和10%的反傾銷稅,為期兩年。預計這項方案將在5日的歐盟司法和內政部長會議上被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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