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做外貿的模式
一,操作模式:
首先,與外貿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明確外貿SOHO業務員與外貿公司的責任,義務,利益。一般分:
1。雙管模式: 外貿人員負責聯系外商,接單。因為有的外商不信任個人,因此,可以以公司本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同時還聯系工廠和產品,對外對內都由SOHO管,這就是雙管。好處是,能有效控制信息資源,完全控制買入價和賣出價。但比較辛苦,有時一個人忙不過來。
2。單管模式:外貿SOHO只負責外商接單,找產品和工廠委托外貿公司,但產品價格必須經他確認。這種方式的好處是比較輕松一些,有了訂單就行,能集中精力多接單,但工廠的價格控制就弱一些,利潤相對少一些。
資金方面:如果是T/T,那就會有30%左右的外匯作為定金,匯入外貿公司帳戶后,就可根據你的指令付給工廠作定金,外貿公司不作截留,報關出口前后,收齊余款,外貿公司就可要求工廠開增值稅發票及繳款書,外貿公司收到并確認無誤后,根據你的指令,在二個工作日之內付清貨款。
有關訂艙,報關,商檢,辦產地證,保險,收匯,核銷等,都由外貿公司負責辦理。
其中,貨款中的退稅部分是由外貿公司墊付的。
二,贏利模式:
結算:外貿公司與SOHO業務員按代理合同,采取買斷制,比如,13%的退稅,每一美金,由外貿公司付給SOHO業務員9。10人民幣,包括貨款,費用,代理費等及給SOHO業務員的毛利。
SOHO業務員取得利潤的多少完全取決于他的在外商與工廠之間的買入賣出的差價及費用產生的多少(如銀行扣費,保險,運費,配額等。)
在上述模式的操作中,外貿SOHO業務員并沒有自己投入資金,他是用外商的定金作啟動資金的。工廠是在拿到定金后生產的,而且在出口不久就會收回全部貨款。外貿公司在全部收匯前也沒有投入資金,但在付工廠貨款時墊了退稅資金,一般在12~16%,累計來看,這是一筆不小的資金,做100萬美金,就要用150萬左右的人民幣壓將近一年。因此,只能與有實力的外貿公司合作。
三,其它優惠:如果是做信用證書,可以利用外貿公司與銀行的授信,在一定條件下,做押匯貸款。還有如配額,許可證之類的支持等。
外貿實務之生產企業的出口代理綜合
(一) 外貿公司的出口代理程序
1.廠家與外商聯絡并簽定定單。
2.廠家與外貿公司簽定代理合同。
3.由外貿公司與外商簽定出口合同。
4.由外貿公司接收信用證或電匯。
5.廠家組織生產。
6.由廠家或外貿辦理出口手續。(一般是外貿代辦)
7.收匯并辦理退稅或抵稅手續。
因為是代理行為,所以操作中的很多工作都是由廠家來做的。
另:外貿公司現在很少買單操作,風險太大。
(二) 生產性企業如何選擇外貿公司?
首先要清楚你自己的目的。
(1)如果只是用外貿的進口權,就不用多慮,只要找一個規模大,不會輕易停業的即可。
(2)如果是用外貿的出口權,就復雜一點。關于收匯:生產性企業,外貿和銀行三家共同簽定一份協議,指定由國外匯入的貨款直接調匯并進入生產性企業的帳戶。關于出口退稅:生產性企業必須冒一定風險,存在退稅款被外貿占用的可能,只有大家自己判斷了,我建議最好找朋友做過的,實踐證明信譽好的外貿,不要只看規模和道聽途說。
(3)如果你需要外貿的訂單,就要知道任何人的勞動都是有價值的。不要只看到外貿掙了多少錢,想想他們付出了多少勞動,企業是為利益而生存。
(三)生產性企業與外貿公司之間的代理關系所產生的費用及風險問題?
答:生產性企業如果沒有進出口經營權,不與外商簽訂相關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售貨合同),也就不存在承擔直接對外責任、風險的問題。
生產企業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單位代理出口是目前通行的做法,在實施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代理協議,對雙方的責、權、利會有具體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是代理關系,很多外貿公司并不愿意承擔由于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及國外客戶違約(委托方自帶客戶時)所帶來的風險。因此,外貿公司名義上要承擔100%的對外責任和風險,但實際上,委托方也要按協議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如貨物質量能否保證、能否按時交貨、外商是否可靠,是否需要對外商進行資信調查等。
2.通常外貿單位通過代理行為收取相應的代理費,其數額根據具體情況不同亦不同,如委托的出口貨物需占用出口配額,或者代理業務需要外貿單位出面甚至出資做更多工作時等。除此之外,與業務相關的其它直接、間接費用一般應由委托方來承擔,包括貨款、運保費、倉儲費、港口費用、利息、報關費、商檢費等。委托方可會同外貿單位共同計算這部分費用,最好在出貨前與外貿單位核定一成本預算表,一來明了業務的盈虧,二來以備雙方的最后結算。
3.出口代理單位以選擇專業進出口公司為好,如各省市的進出口公司。這些公司有較為豐富的對外貿易經驗、綜合實力較強,另外,相較于其它類型的外貿單位在國外市場享有較高的聲譽。
委托單位可以隨時就有關業務問題與這些公司協商,他們也會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各種應對措施,找出最佳解決方案。
(四)與外貿公司合作的利弊
首先,不能否認,與外貿公司合作會有一定利處,主要有以下三點:
1.通過外貿公司,收匯風險較小,能有效避免收匯風險;
2.外貿公司有專業的外貿人才及長期的出口經驗,對于退稅、收匯等煩瑣的細節有較好的處理能力,能為缺乏人才的生產企業減少許多麻煩,在語言上也更容易與客戶溝通。
3.有些進口商下訂單時要求的可能是混裝柜,生產廠家是沒有精力去應付的。而外貿公司則有組織的優勢。
其他的優勢也會有,但我要闡述的觀點是生產工廠盡量不要利用外貿公司。當然,我這個意思并不是指生產廠家要一步登天,一般會有三個階段:
(1)完全的依靠外貿公司進行出口;
(2)小規模自營出口,絕大部分依靠外貿公司;
(3)完全的自營出口,與外貿公司會有合作。但這種合作已經僅僅是考慮多渠道出口的策略,而不是依賴關系了。因為外貿公司畢竟也有其銷售渠道,可以利用的資源當然要利用。
不找外貿公司的幾大理由:
1. 絕大部分外貿公司的外貿業務員是不熟悉工廠產品的,特別是工廠產品品種繁多的情況下,不熟悉產品很容易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2. 通過外貿公司出口因為轉了一次手,沒有直接出口利潤高。
3. 現在大多數外貿公司定單不穩,一些業務員往往會一點小利而更換原合作很好的供應廠商。還有的外貿公司拿了你的樣品,定單卻下給別人。與外貿公司合作過的企業都知道,這些都是經常發生的事情。
4. 通過外貿公司出口,生產廠家無法收外匯,國外客戶的信用證也不能開到你的企業,中間環節會極大的影響效率。
5. 更重要的,通過外貿公司,很可能導致客戶資料丟失、商業機密泄漏。你敢保證外貿公司不到你的競爭對手那去嗎?
6. 不與外貿公司合作,自己直接與客戶接觸,你更可以隨時了解市場變化。本公司在實際的國際貿易運作中,有很多客戶給我們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見,幫助我們改進產品質量、改善服務質量甚至開發新產品。
7. 據我們在2000年-2001年對海外買家的調查,現在越來越多的進口商已經非常注重直接與生產廠商進行貿易,以避免過多的中間環節,降低進口成本。很多國家的進口門檻是非常低的,一些私人公司甚至個人都可以經申請獲得進口權,特別是隨著互聯網介入國際貿易,這一點將會越來越得到體現!!!
8. 如果沒有自營出口權,企業也無法直接參加國際展會,從而喪失與外商直接接觸的機會。
我認為一個公司在起步時不可能什么都涉及到,應該按照公司的生點來做工作,
例如:如果你認為公司目前發展要重點放在客戶開拓方面,那你也就沒必要把太多的時間發在其他方面:如單據文件處理報關等一些比較簡單的事,你可以委托外貿公司去做這也就是外貿公司出現的原因(我想)等你公司業務走上正軌后你可以將以前交給外貿公司做的事自己來做,
一點:根據實踐情況變化最終目標當然是自己承擔所有的一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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