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巨頭阿迪達斯的“擇星”標準
阿迪達斯的選擇標準就是ICON(象征性的人)。英文的四個字母分別代表著I(inspiration)有靈感,有啟發性;C(consume contact)跟消費者聯系;O(original)原創、獨特的;N(No. 1)第一名,現在或者有潛力在未來成為第一名。
啟發性,是讓阿迪達斯的品牌觸動人心。對阿迪達斯來說,尋找一位代言人并不是為了多賣球鞋或球衣,而是逐步建立品牌的過程。
跟消費者有著密切聯系,對品牌代言人來說是具親和力的表現,如阿迪達斯的合作伙伴貝克漢姆,在天津熱身訓練時,無時無刻都會記著跟球迷打招呼、微笑。
獨特性,對于阿迪達斯來說,運動員不一定要特立獨行,但希望合作的運動員身上會有獨到之處,“獨特性是希望找到代言人身上比較不一樣的感覺,”阿迪達斯北京分公司體育營銷高級經理甘銘祺說。
第一名,很顯然,“沒有運動員或運動球隊在賽場上的表現,他們對我們品牌就起不到推動的作用。”甘銘祺說。
相“馬”有術
雖然了解、把握體育明星是一項復雜、長期的工程,但企業對于體育明星的選擇依然有跡可循。
一、運動員本人正面、積極的曝光度是諸多衡量標準中重要的一點。
二、運動員個人的成績及能力一定要優秀,即使不是最頂級的選手,至少成績上說起來不至于臉紅。
三、運動員所從事運動的熟悉度和關注度。冷門運動永遠不可能吸引到更多的受眾,因此運動的熟悉程度和該項目的受關注度直接決定了運動員的商業價值。
四、運動員本人的個性、素質和涵養。這些可能是很多運動員都具備的品質,但現在,能不能跟媒體打成一片、能否與球迷打成一片成為企業的考量因素。
五、運動員所代表的團體意義。
六、運動員的運動年紀。和俱樂部簽約運動員一樣,因為時間是可以彌補成績的,生理年紀和運動年紀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