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晚會吉祥物遭搶注 將用于鞋類等商品
由中央電視臺和廈門市政府共同舉辦的“海峽月·中華情”中秋雙語晚會,將于今年中秋之夜舉行,晚會的吉祥物定為一只憨態可掬的“團圓兔”。
作為中秋晚會的卡通形象代言,“團圓兔”造型簡潔而靈動,圓圓的大腦袋,長長的大耳朵,瞇瞇的笑眼,一顰一笑分外俏皮,一舉一動憨態可掬。
然而,在7月31日,網上卻發布了這樣一則信息,有一王姓先生來到商標事務所,要求把“團圓兔”三個字注冊在18類皮具、箱包和25類服裝、鞋、帽等商品上。
據悉,這臺晚會在格調和節目選擇上將突出“海上共明月,兩岸共潮聲”的文化意象和兩岸同胞跨越海峽、真情相擁的主題,表達深沉思念的千古情愫,溝通全球華僑華人的文化情感。同時,團圓在中國是一個特別有意義的詞匯,而“團圓兔”則代表著濃濃的親情,代表著吉祥如意!
對于“團圓兔”商標是否可以注冊,嘉華商標事務所的李軍所長說:申請人在商品或服務項目上注冊“團圓兔”是可以的,因為,這幾個字都是日常生活中特別通用的詞匯,不存在侵權和故意搶注別人特有名稱等問題。如果沒有人比王先生更早在這兩個類別提出申請注冊的話,那么王先生拿到“團圓兔”商標注冊證,應該在預料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