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泉州與“品牌之都”擦肩而過
名牌雖多但過于集中在鞋服行業
在中國品牌研究院日前公布的最新評定結果中,深圳、佛山、寧波、紹興、青島和蘇州被一并評定為中國“品牌之都”,泉州和溫州因“中國行業標志性品牌”擁有量不夠落選,與“品牌之都”擦肩而過。
根據中國品牌研究院制訂的標準,一個地級(副省級)市只有同時符合三個條件才能參加“品牌之都”的評定。一是“中國馳名商標”擁有量10件以上,二是“中國名牌產品”擁有量超過25個,三是“中國行業標志性品牌”擁有量不少于5個。
經評定,只有深圳、佛山、寧波、紹興、青島和蘇州六個城市符合上述評定標準,因此被一并評定為中國“品牌之都”。據中國品牌研究院院長鄭展威透露,在今年10月10日舉行的首屆中國品牌節上,將對這六個城市舉行授匾儀式。
中國品牌研究院今年共考評了八個城市,最終泉州和溫州因“中國行業標志性品牌”擁有量不夠落選,與“品牌之都”擦肩而過。
鄭展威對今年泉州和溫州的落選表示惋惜。他說,這兩個地方雖然名牌數量很多,但很多處于相同的行業,比如泉州的27個“中國馳名商標”當中,有19個屬于鞋和服裝類商標,僅運動鞋類的就有5個,在“中國行業標志性品牌”的評定中難免產生“內斗”,以致“中國行業標志性品牌”這一指標不能達標。
中國“品牌之都”每兩年評定一次,每次在“中國行業標志性品牌”評定工作結束以后開始。
根據中國品牌研究院的評定標準,中國“品牌之都”總數一旦達到10個,將進一步修改和提高評定標準,即中國“品牌之都”的總數不能超過10個以上,目前中國“品牌之都”的有效期定為兩年,而不是終身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