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注意是否簽訂正規勞動合同
2006-06-17 09:11:11 來源:中國鞋網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昨日下午,一名大學生非常焦急地來到本報說:“我去一家公司應聘,與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之后聽別人說這不是勞動合同,只是一份代理協議。該公司表示完不成任務的一半不支付底薪,并且以扣違約金為由,拒絕退還我當時交的398元‘周轉金’,和我一樣的大學生已經走了3個。”
一張姓大學生說:“我到××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應聘,這個公司是讓我們推銷一種打折卡,經過復試后,該公司與我們簽了“代理協議”,我以為是簽勞動合同,大概看了看就簽上了名字,可后來拿回來仔細閱讀發現,有好多規定對打工者十分不利。”
記者看到該“代理協議”一共6頁,第六條約定:乙方(打工者)提卡時提供相應擔保或足夠資料周轉金,注:每套資料周轉金398元,包括《會員使用手冊》一本,“CE”卡一套,周轉金在協議終止時予以退還。
另一名大學生說:“當時用工單位說得挺好的,說‘周轉金’最后不干了會退,但現在以扣違約金為由我們又說不出什么,畢竟公司承諾的只是口頭的,而我們因為不懂,所簽訂的協議上卻是白紙黑字,我們20多個學生真的很著急,這些錢對我們來說太重要了。”
記者看見,該協議上,對乙方支付報酬的方式是:基本報酬+補助+獎金,如果完成任務能得到每月2800元的工資,在后面的表格中也寫有底薪800元的字樣。關于該公司不完成任務就不發底薪的說法,一名大學生說:“這也是公司的口頭規定,規定完不成任務的一半不支付底薪。”
河南明天律師事務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說:“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代理協議’,其只能說明打工者自愿代理銷售該公司產品,不能說明打工者與該公司是勞動關系,雖然協議也是合同,但代理協議中只是約定公司授權給打工者銷售該公司產品,打工者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簽訂協議,是很被動的。該代理協議存在很多對打工者不利的方面,其是利用很多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匱乏這一特點,故意設置的陷阱。”
律師提醒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找工作時,要注意用工單位是否正規,是否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正規的勞動合同一般由勞動部門監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工作者收取押金。
一張姓大學生說:“我到××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應聘,這個公司是讓我們推銷一種打折卡,經過復試后,該公司與我們簽了“代理協議”,我以為是簽勞動合同,大概看了看就簽上了名字,可后來拿回來仔細閱讀發現,有好多規定對打工者十分不利。”
記者看到該“代理協議”一共6頁,第六條約定:乙方(打工者)提卡時提供相應擔保或足夠資料周轉金,注:每套資料周轉金398元,包括《會員使用手冊》一本,“CE”卡一套,周轉金在協議終止時予以退還。
另一名大學生說:“當時用工單位說得挺好的,說‘周轉金’最后不干了會退,但現在以扣違約金為由我們又說不出什么,畢竟公司承諾的只是口頭的,而我們因為不懂,所簽訂的協議上卻是白紙黑字,我們20多個學生真的很著急,這些錢對我們來說太重要了。”
記者看見,該協議上,對乙方支付報酬的方式是:基本報酬+補助+獎金,如果完成任務能得到每月2800元的工資,在后面的表格中也寫有底薪800元的字樣。關于該公司不完成任務就不發底薪的說法,一名大學生說:“這也是公司的口頭規定,規定完不成任務的一半不支付底薪。”
河南明天律師事務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說:“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代理協議’,其只能說明打工者自愿代理銷售該公司產品,不能說明打工者與該公司是勞動關系,雖然協議也是合同,但代理協議中只是約定公司授權給打工者銷售該公司產品,打工者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簽訂協議,是很被動的。該代理協議存在很多對打工者不利的方面,其是利用很多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匱乏這一特點,故意設置的陷阱。”
律師提醒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找工作時,要注意用工單位是否正規,是否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正規的勞動合同一般由勞動部門監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工作者收取押金。
中國鞋網倡導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如發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煩請第一時間與我們聯系,謝謝!也歡迎各企業投稿,投稿請Email至:8888888888@qq.com
- 上一篇:中國輕工進出口商會鞋類分會
- 下一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新人公開招聘薪酬兼顧公平
我要評論:(已有0條評論,共0人參與)
你好,請你先登錄或者注冊!!!
登錄
注冊
匿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