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涼鞋有質量問題強行退鞋竟讓顧客光腳站在地上
涼鞋穿了三天,鞋帶就出現明顯裂紋,遇到這樣的情況,你也許會想到找商家換貨,當商家表示不能換但可以退款時,你會認為商家比較“講究”。不過,長春市民霍女士的遭遇實在讓她高興不起來。
霍女士6月2日在黑水路二期鞋類商場一樓70號攤床花35元買了一雙涼鞋,可只穿了三天,她就發現鞋帶上出現了裂紋。昨天上午她小心翼翼地走到了商場,“當時我就想換一雙鞋,也沒想要退啊?”見到了老板,霍女士提出換鞋的要求,“可沒想到鞋攤老板說要等到穿斷了才能換,這樣她才好返廠。”霍女士提出可以更換一下產品的要求,可老板說不能返還差價,還要收折舊費,而且態度非常不好。聽到了這些話,霍女士特別生氣,就要求退貨。
霍女士告訴記者,這時周圍的一些業戶都聚攏了過來,不但沒有上來勸解,反而在旁邊起哄:“給她退,看她怎么走?”這時候老板更是來了精神:“你不是要退鞋嗎?你脫下來,我馬上就退鞋!”“當時我旁邊一個朋友都沒有,見到對方人多勢眾非常害怕。”所以霍女士真的脫掉了涼鞋,被老板強行退掉了。這時霍女士只能在眾目睽睽之下光著腳站在地上,并且,不但這家,其他鞋攤也都不肯賣她一雙鞋。“我只好給朋友打電話,叫她馬上過來送鞋。”記者見到她的時候,她已經光腳等了近一個小時。
隨后霍女士找到了一樓鞋類商場柳經理。經調查,一樓70號攤主對待顧客的態度確實不好,但該攤主表示,霍女士在退鞋的時候有些情緒激動,而且一些難聽的話讓附近攤主很反感。
黑水路二期鞋類商場柳經理經過調查表示,針對此事業戶負有責任,他代表商場向霍女士表示道歉,并且要求當事攤床暫時停止營業,今后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他認為,消費者應當有加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在與業戶出現糾紛的時候應當及時向商場管理者投訴。尤其是在雙方情緒都比較激動的情況下,這樣做不失為一個最佳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