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優惠政策和措施 遼寧鼓勵高校畢業生去基層
2006-05-24 09:55:54 來源:中國鞋網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去,這是今年我省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點。
昨日,2006年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傳出消息,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項目已實施的有大學生志愿服務遼西北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大學生服務困難社區計劃。除此之外,今年將開始實施“縣以下農村中小學一校一名師范類本科生計劃”和“三支一扶”(支醫、支教、支農、扶貧)計劃。
會議要求各部門要認真落實鼓勵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到艱苦地區、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就業的畢業生的工資標準將得到提高。對到省級貧困縣所屬鄉鎮、村工作,且服務期滿2年以上的畢業生,在校期間申領的國家助學貸款,按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擔,本金由省財政和服務地所在市縣財政按4:4:2的比例代償。公務員選拔錄用時,要重點錄用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畢業生,省市級機關錄用比例不少于1/3,縣鄉兩級機關錄用比例不少于2/3,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實行筆試加分等措施。此外,還將在全省115個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設立大學生創業就業服務中心,為大學生提供就業、創業指導及相關政策支持。
東北大學等40所高校將設立第一批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分市場,完善畢業生就業服務網絡。畢業半年后未就業的畢業生,可到生源地勞動部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將畢業生納入培訓范疇。取消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戶口限制,對非定向、委培等畢業生取消城市增容等收費,鼓勵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工作。有人員空編和用人需求的事業單位,要積極接收零就業家庭等特殊困難家庭畢業生。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為畢業生創業申請小額貸款擔保。
畢業生就業落戶規定看仔細
會上下發了《關于做好2006年遼寧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派遣工作的通知》。明確了高校畢業生派遣工作的有關內容。
定向畢業生安排工作設時限定向畢業生除家遷、升學、留校、參軍外,一次性派回原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定向地區和單位要在2007年1月10日前,將安排結果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師范類定向畢業生應在三個月內安排工作,非師范類應在年底前安排工作,拖延不安排的,省有關部門將根據情況減少、直至停止該地區或單位的定向招生計劃。
學校為畢業生免費保管檔案在擇業期內,各學校應為畢業生免費保管檔案,并簽訂保管協議。超過兩年未找到就業單位的,各種關系均轉到其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調整改派到省畢業辦辦手續
省畢業生就業方案下達后,因特殊原因提出改變就業去向的,經學校同意后,由學校出具改派意見(注明違約責任),到省畢業辦辦理相關手續。畢業生在兩年擇業期內可辦理改派手續。畢業生辦理改派手續時,需提供的手續:畢業生原來報道證;原接收單位的退函;與新就業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對違約改派的畢業生,學校要認真了解情況并出具材料說明違約原因;戶口遷移證;需經各市同意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應出具意見。畢業生落戶有規定已同省外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而無法在就業單位所在地落戶的遼寧生源畢業生,如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同意,可憑省教育廳證明將戶口落回生源地。檔案可發給用人單位或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也可申請在就業代理部門進行就業代理落戶。
記者吳昊
定向畢業生辦理改變就業去向所需手續
家遷的定向畢業生
提供原居住地和現居住地派出所的遷出、遷入證明,遷入地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申請,原定向單位同意異地就業函及遷入地主管部門接收意見。
升學的定向畢業生
學校應提供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并向定向地區通報,畢業生如放棄升學,申請派遣時,應派回原來定向地區或單位。
留校定向畢業生
提供本人申請,學校人事部門闡明留校理由,出具接收報告并簽訂就業協議,原定向地區同意改變就業去向的材料。畢業生如兩年內放棄留校,仍派回原定向地區或單位。
參軍定向畢業生
需提供本人申請,原定向地區或單位同意改變就業去向的意見,與部隊簽訂的就業協議。(吳昊)
昨日,2006年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傳出消息,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項目已實施的有大學生志愿服務遼西北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大學生服務困難社區計劃。除此之外,今年將開始實施“縣以下農村中小學一校一名師范類本科生計劃”和“三支一扶”(支醫、支教、支農、扶貧)計劃。
會議要求各部門要認真落實鼓勵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到艱苦地區、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就業的畢業生的工資標準將得到提高。對到省級貧困縣所屬鄉鎮、村工作,且服務期滿2年以上的畢業生,在校期間申領的國家助學貸款,按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擔,本金由省財政和服務地所在市縣財政按4:4:2的比例代償。公務員選拔錄用時,要重點錄用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畢業生,省市級機關錄用比例不少于1/3,縣鄉兩級機關錄用比例不少于2/3,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實行筆試加分等措施。此外,還將在全省115個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設立大學生創業就業服務中心,為大學生提供就業、創業指導及相關政策支持。
東北大學等40所高校將設立第一批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分市場,完善畢業生就業服務網絡。畢業半年后未就業的畢業生,可到生源地勞動部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將畢業生納入培訓范疇。取消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戶口限制,對非定向、委培等畢業生取消城市增容等收費,鼓勵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工作。有人員空編和用人需求的事業單位,要積極接收零就業家庭等特殊困難家庭畢業生。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為畢業生創業申請小額貸款擔保。
畢業生就業落戶規定看仔細
會上下發了《關于做好2006年遼寧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派遣工作的通知》。明確了高校畢業生派遣工作的有關內容。
定向畢業生安排工作設時限定向畢業生除家遷、升學、留校、參軍外,一次性派回原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定向地區和單位要在2007年1月10日前,將安排結果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師范類定向畢業生應在三個月內安排工作,非師范類應在年底前安排工作,拖延不安排的,省有關部門將根據情況減少、直至停止該地區或單位的定向招生計劃。
學校為畢業生免費保管檔案在擇業期內,各學校應為畢業生免費保管檔案,并簽訂保管協議。超過兩年未找到就業單位的,各種關系均轉到其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調整改派到省畢業辦辦手續
省畢業生就業方案下達后,因特殊原因提出改變就業去向的,經學校同意后,由學校出具改派意見(注明違約責任),到省畢業辦辦理相關手續。畢業生在兩年擇業期內可辦理改派手續。畢業生辦理改派手續時,需提供的手續:畢業生原來報道證;原接收單位的退函;與新就業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對違約改派的畢業生,學校要認真了解情況并出具材料說明違約原因;戶口遷移證;需經各市同意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應出具意見。畢業生落戶有規定已同省外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而無法在就業單位所在地落戶的遼寧生源畢業生,如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同意,可憑省教育廳證明將戶口落回生源地。檔案可發給用人單位或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也可申請在就業代理部門進行就業代理落戶。
記者吳昊
定向畢業生辦理改變就業去向所需手續
家遷的定向畢業生
提供原居住地和現居住地派出所的遷出、遷入證明,遷入地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申請,原定向單位同意異地就業函及遷入地主管部門接收意見。
升學的定向畢業生
學校應提供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并向定向地區通報,畢業生如放棄升學,申請派遣時,應派回原來定向地區或單位。
留校定向畢業生
提供本人申請,學校人事部門闡明留校理由,出具接收報告并簽訂就業協議,原定向地區同意改變就業去向的材料。畢業生如兩年內放棄留校,仍派回原定向地區或單位。
參軍定向畢業生
需提供本人申請,原定向地區或單位同意改變就業去向的意見,與部隊簽訂的就業協議。(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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