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起訴阿迪達斯 阿迪達斯說“沒有”
針對耐克起訴阿迪達斯一事,昨天阿迪達斯(蘇州)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給本報發來聲明表示,截至昨天下午5點30分,該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文件。而對耐克起訴的了解也是緣于媒體的報道。
阿迪達斯指出,該公司是中國足協和國家足球隊的指定贊助商,同時,國家男子足球隊隊員鄭智也是阿迪達斯的簽約球員,上述合同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鄭智參與阿迪達斯商業活動的行為符合合同約定。
阿迪達斯認為,在法院尚未發出正式通知前耐克就針對此事召開媒體通氣會,無疑是一種市場炒作行為。耐克(蘇州)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傳播總監朱近倩則向記者表示,這是該公司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行動。至于為何法院通知還未送抵阿迪達斯,朱近倩表示,“這是有可能的,朝陽區法院周五才受理,很可能他們通過郵寄方式將法院通知寄給阿迪達斯公司,這需要一個過程。”
上周五,耐克(蘇州)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在北京宣布,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阿迪達斯(蘇州)有限公司。耐克的起訴書中除將阿迪達斯列為第一被告外,與耐克簽訂過獨家贊助合約的國足運動員鄭智則成為第二被告。耐克公司要求法院判令阿迪達斯停止一切利用鄭智的形象推廣宣傳阿迪達斯品牌的活動及商業性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