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違反校規鞋被收走一小學生赤腳回家
一名小學生違反學校規定穿著拖鞋上課,校長就沒收了孩子的拖鞋。無奈之下,孩子只好赤腳步行兩公里回家。昨天,鶴壁市大賚店鎮焦莊小學一名小學生的家長靳某向記者反映,他對校長的做法很不理解。
據靳某講,他的孩子單單(化名)在焦莊小學讀四年級。昨天上午,單單穿著拖鞋去學校上課,放學回家時卻光著腳。“我一問孩子才知道,他的拖鞋被校長沒收了,他只好腳從學校步行兩公里回家。雖然孩子違反了學校規定,也不能讓孩子光著腳回家啊!要是孩子腳被扎破,該誰負責呢?”
記者采訪了焦莊小學的郭校長,他證實確有此事。郭校長解釋說,學校不允許上課穿拖鞋,他在檢查課堂時發現該男生穿著拖鞋,“我把他的拖鞋沒收后,放到老師辦公室了,也算是對他的懲罰”。
記者問:這種做法造成學生光著腳跑了兩公里回家,這是否合適呢?郭校長說,確實有些不妥當,他表示,將盡快解決好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