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啟動通知
為推動皮革和制鞋行業的科學技術進步,提高行業整體科技實力,2006年首屆“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簡稱:段鎮基獎)申報工作即將開始。根據《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和《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簡稱:段鎮基獎實施細則),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獎勵
(一)可申報的科學技術成果
段鎮基獎分設科學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技術與新產品開發成果,技術應用與推廣成果,社會公益與管理成果三個類別)。
全國范圍內,任何單位或個人所完成的針對皮革和制鞋行業及相關配套行業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應用、新產品開發與設計等科學技術成果,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報段鎮基獎:
1.在研究、設計、生產和資源與環境保護領域,屬于國內首創或本行業先進的,經過實踐證明具有較大經濟效益或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學技術成果(包括理論研究,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方法、新工藝開發,新設計,新標準建立及新設備研制等);
2.率先采用技術革新成果,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較好社會效益的生產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新技術成果推廣與應用項目;
3.具有國內領先水平,并取得一定經濟效益或良好社會效益的社會公益研究成果(包括計量、標準、檢測、信息和檔案管理等)和做出較大貢獻的技術培訓項目;
4.對推動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促進科技、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起了較大作用并有實際效果的軟科學成果。
(二)不可以申報的科學技術成果
1.已向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機構申報過的科學技術成果;
2.涉及國防、國家安全領域的保密科學技術成果;
3.爭議尚未解決的科學技術成果。
(三)獎勵
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單位或個人以獎金及獲獎證書的方式進行獎勵。獎金由段鎮基獎基金會頒發,具體獎勵金額(稅前):
一等獎:15000元/項
二等獎:10000元/項
三等獎:5000元/項
二、報送申報材料
(一)各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書填寫說明的具體要求填寫段鎮基獎申報書,并組織報送相關申報材料。
(二)申報段鎮基獎的有關信息可從“中國皮革和制鞋信息網”(中“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欄目)下載,可下載的有關資料:
1.《關于申報2006年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的通知》;
2.《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
3.《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4.《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5.《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申報成果匯總表》;
6.《申請成果形式審查表》;
7.《回避評審專家申請表》;
8.附件材料清單。
(下載步驟提示:①進入網站: ②點擊:“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③點擊所需資料名稱)
(三)申報書的填寫
申報書是段鎮基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要按照段鎮基獎申報書填寫說明的要求認真填寫,重點突出成果的主要發明或者技術創新內容。
1.申報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成果,應當根據成果的不同特點填寫相應類別(請參考段鎮基獎實施細則及段鎮基獎申報書填寫說明)。
2.申報技術發明獎和技術進步獎成果應提供相應的創新證明。申報科學技術發明獎的成果,應當提供獲得發明專利證明材料。專利法中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公益類成果,應當出具規范的成果查新報告。
3.各種新聞媒體的報道及個人信件不作為科學技術水平評價的證明。
4.申報書中所插入的圖片應以jpg格式插入。
(四)報送申報材料的要求
1.申報的書面材料一律為A4開本左側裝訂,附件材料應與主件合訂成冊。
2.申報成果所在單位需報送書面及電子版的單位所有申報成果匯總表各一份。
3.每個成果需報送書面及電子版申報書(含附件)各一份。
4.附件材料按申報書填寫說明中“附件”的要求提供,并附“附件目錄(含主要證明材料目錄)”書面及電子版各一份。
5.單位或個人申報未經鑒定或驗收的成果時,需提交書面推薦材料。推薦材料應由單位出具或由至少2名行業高級技術專家或知名技術專家分別獨立出具;
6.需要者可填寫“回避評審專家申請表”。
三、申報、評審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由于本次科技獎是采用網上申報、網上評審的方式進行,因此,每個申報成果的電子版申報書(含附件)必須與書面版本一致。上報網址:中“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欄目。
(二)2006年4月22日正式啟動網上申報, 請各申報單位在4月22日至6月30日期間將申報材料的書面和電子版統一報送段鎮基獎勵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2006年7月1日開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7月15日形式審查結束,并將審查結果網上公示。對申報材料形式審查結果存有異議的單位和申報人,可在公示之日起十五日之內向段鎮基獎勵辦公室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予受理。
(四)2006年8月1日申報材料送往各專家組進行評審,9月下旬完成評審工作。
(五)申報科學技術獎每項繳納評審費1,360元,已捐贈基金的單位或個人評審費減半。在上報申報材料的同時,應將評審費匯入指定的帳號或指定的地址。匯款可通過銀行或郵局辦理。獎勵辦公室確認收到評審費后,申報材料才能進入評審程序。
(六)申報過程中遇到具體問題可向段鎮基獎勵辦公室咨詢。
四、匯款及聯系方式
匯款方式
開戶名:皮革和制鞋行業生產力促進中心
開戶行:工商銀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營業部
帳 號:0200003509022500564
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將臺西路18號
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16
聯系人:高婉莉 李剛
聯系電話:010-64337763 64337789
傳真:010-64337763
段鎮基皮革和制鞋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











